這種由於犯罪首領的蟄伏政策所產生的天然弊端,就是第五正應該要利用的地方。

在這種脆弱的平衡狀態之下,第五正只需要具體針對犯罪集團內部的仇恨點,人為的製造一些道德失衡熱點新聞,想來就能夠將犯罪集團的某名成員給吸引出來。

到時候,這個成員因為缺少了整個團隊的輔助,個體的實力應該會大跌,這個時候,再配合上整個L市刑偵支隊的精兵強將,必然能夠將其給活捉!

一念及此,第五正連忙將手中的檔案翻閱到了最開始的部分,仔細的檢視了一下其他5市之中的受害者的詳細資訊。

B市的失蹤人員黃貴,專門用假幣騙老人的錢財,

C市的失蹤人員李茶,惡意差評,導致外賣小哥壓力山大自殺,

D市的失蹤人員朱衛,欺壓上門女婿,導致上門女婿被送入精神病院,

E市的失蹤人員杜濤,賣假藥導致數人落下終身殘疾,

F市的失蹤人員李紅豔,騙婚老實人,婚內出軌懷上其他人孩子

這五起人間蒸發式的失蹤案,仔細的品讀起來,其實也很難分辨出一個什麼具體的型別出來。

通常的刑事犯罪,基本上都是三大類:經濟糾紛、情感糾紛和仇怨糾紛,若是從結果論考慮的話,要麼就是謀財,要麼就是貪色,要麼就是害命,又或者是嚴重的傷害案件,可是其他5市之中所發生的案件,若是按照這樣的規律界定去分類的話,就會顯得十分的奇怪。

B市的失蹤人員黃貴,專門用假幣騙老人的錢財,這算是謀財;

C市的失蹤人員李茶,惡意差評,導致外賣小哥壓力山大自殺,這算是害命,卻又並不屬於故意殺人的害命;

D市的失蹤人員朱衛,欺壓上門女婿,導致上門女婿被送入精神病院,這既不謀財,也不害命,仇怨似乎也算不上,最多就是控制慾和精神折磨;

E市的失蹤人員杜濤,賣假藥導致數人落下終身殘疾,這算是謀財,但其目的很顯然也不是為了故意致人傷殘;

F市的失蹤人員李紅豔,騙婚老實人,婚內出軌懷上其他人孩子,這個更是純道德失格行為,你都不知道他觸犯了哪條法律。

再來分析一下L市發生的三起失蹤案,李小晴的失蹤原因是因為物質,馬玉樹則因為是個騙財騙色的軟飯海王,潘青一家則是因為惡意碰瓷的關係。

這三起案件,就馬玉樹和潘青一家有經濟上的問題,但嚴格算起來,馬玉樹最多就是吃軟飯,讓女人養著,和李小晴傍大款也沒有太多的區別,基本上都是對方主動給與的金錢;至於潘青一家,他訛錢的手段,也是讓被害人透過合法的途徑,賠償他母親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這樣的經濟糾紛問題,你說他是否違法,是否構成詐騙罪或者是敲詐勒索罪,是很難界定的。

除非你能夠證明李小晴和馬玉樹,他們透過了什麼套路,騙取了金主的大筆錢財;又或者是證明潘青的母親就是故意摔斷的腿,就是為了向受害人索要民事賠償款。

除了很難斷定L市的三起失蹤案有什麼本質上的刑事犯罪行為以外,這三起案件與之前的五起案件之間似乎也並沒有任何的關聯性。

畢竟若是這個犯罪集團之內擁有某種道德失衡樣本,又或者說是容易讓他們惱怒的特殊道德失衡型別的話,那麼他們在L市之內的謀殺物件,應該主要集中在這幾類之上才對。

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些被謀殺的物件可謂是千姿百態,各有不同。

每一個看起來都很氣人,但是也僅僅只是氣人而已。

若是換個思考方向的話,是不是可以認定,整個犯罪集團的內部,他們殺人的選擇標準,其實並沒有參照所謂的法律框架,而是根據傳統道德框架自己設定了一套選擇標準呢?

又或者,整個犯罪集團目前所針對的目標,就是法律所不保護的精神傷害類案件呢?

不管怎樣,在不清楚整個犯罪集團他們的犯罪痛點之前,想要利用特定的道德失衡案件去吸引其中的某位犯罪分子心態失衡,是極其高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