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買(第1/2頁)
章節報錯
秦有田沒有想到,分家這事兒都已經告一段落了,溫夏竟然還能整出這麼個么蛾子。
秦有田的第一反應就是要阻止,他們一家居住的院子裡面,來了個外人,這叫什麼事兒啊。
再說了,他們家裡面還有女人,等將來孫輩成婚了,還會有小孩子。有外人和他們住在一起,到底是不方便,也不安全。
但就像是溫夏說的那樣,他們分家契約都已經簽了,這個屋子就是屬於溫夏他們一家的。溫夏想要把房子賣出去,秦家其他人還真阻止不了。
還真別說,在溫夏說出這話之後,院子裡面還沒有離開的村民裡面,還真有幾個人有一些心動。
現在年景不好,皇帝又有一些昏庸。雖然他們村子的村長算是比較又成算的人,卻也只能帶領著村子裡面的大多數人家維持個溫飽。
這樣一來,想要起新房子,就有一些困難。村子裡面的大多數人家,住的還是茅草房。
秦家也是因為秦大柱和秦二柱幹活的時候肯下力氣,秦三柱又讀了幾年書,家裡面的孩子還在縣城裡面做了賬房先生,家裡面的條件才有所改善。
雖然買了溫夏他們家的房子,想要和秦家人生活在一起,有一些不太方便。但是,相比於和一大家子人擠在一個小屋子裡面,或者是住並不結實還漏風的茅草房,這點兒小缺點,他們是完全可以忍受的。
所以,還不等秦有田說出什麼反對的話,院子裡面就走出來了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對著溫夏問道:
“你真的想要把這個屋子賣出去嗎?雖然這一個屋子你們一家人住是窄吧了點兒,也比你想要去的老房子環境好。
而且,你和你娘沒什麼勁兒,老房子離村子裡面又遠。你們一家搬過去了,可不一定有在這兒住安全。”
溫夏知道對方是好意,在對方說完了之後,溫夏搖了搖頭,溫聲解釋道:
“嬸兒,我們家的情況你也看到了,要是再不想辦法弄點銀錢的話,我們過幾天連飯都不一定能吃上。家裡面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這房子是最值錢的,我也只能把它賣了。”
聽到溫夏的話,剛剛目睹了分家的全部過程的村民們,這個時候心裡面都非常同情他們一家。看向秦有田的時候,目光自然也就帶上了兩分不屑。
秦有田本身就是個非常愛面子的人,被他們這麼一看,只覺得渾身不自在。想要離開這裡,又害怕溫夏真的把房子給賣了。一時之間,竟然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不等他說話,剛剛站出來和溫夏搭話的那名嬸孃,這個時候就非常直接的對著溫夏說道:
“既然你鐵了心的想要把這個屋子賣了,那你跟我說說,你準備賣多錢。如果價格合適的話,這屋子我就留下了。”
這嬸孃這麼說也是有原因的。她家裡面孩子多,上面的幾個孩子都已經成家了,又生了孩子。一家人擠在一個院子裡面,確實是有一些住不開。
這不,小兒子已經到了要說親的時候了。就因為他們家的這個情況,一直沒說成。讓她花錢重新建一個院子,他們家肯定是沒有這個條件了。但是買一個屋子讓小兩口住進來,或者是他們老兩口住進來,還是可以的。
這個年代一些比較繁榮的府城的房價,大概需要一百兩。但是在他們這種不太繁榮的地方,即使是在縣城裡面買個小院子,也只需要五十多兩就足夠了。
而溫夏想要賣的屋子,雖然建造的時候用在材料在他們村子裡面還算是不錯,和縣城的房子肯定是沒有辦法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