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案子,涉及黨政,就變得複雜起來。

就像父親委託的這個案子,從卷面上來看,就是普普通通的誣陷案。

證據確鑿,兵部侍郎邱虎並沒有和楊氏通姦,也沒有謀害楊律。只要把指使別人做假證的袁傑,以及受賄作假的張賢都抓起來就行了。

但是,偏偏這個案子麻煩就麻煩在,都察院和刑部都已經稽核過了。一旦自己翻案,等於打了他們的臉。

刑部是因為刑部尚書的位置空缺了很久,那裡的侍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稀裡糊塗就給判了,也沒進行細緻的分析。

而都察院則更簡單,因為誣陷邱虎的袁傑是滕王一派的人,而都察院上上下下都是滕王的人。

所以,他們肯定幫著袁傑,說不定,他們事先早已經串通好了。

最棘手的是,現在的大理寺。目前除了自己和房可可,沒有任何人是自己一方的。自己一旦提出翻案的要求,一定會被屬下刁難。

這一夜,韓通輾轉反側,徹夜難眠。

第二天,他想了一個好的辦法。

他暗中讓仵作張賢到大理寺擊鼓鳴冤,理由是有人故意行賄。

然後房可可在裝模作樣地,假裝不認識地,去趕張賢到開封府去鳴冤。這個時候,張賢就哭天喊地,說開封府、都察院和刑部的官員都收了銀子,不受理這個案子。自己稀裡糊塗收受了賄賂,多麼多麼冤。

然後再發揮房可可喜歡錶演的天賦,故意羞辱張賢,讓兩個人假裝大打出手起來。

房可可一邊大聲嚷嚷著,一邊摔桌子打椅子的,那張賢也表現得極為出色,就彷彿真的是一個受了冤屈的農夫一般。

這樣,就把大理寺其他辦公的人員都引了出來,圍觀這一對活寶。

任何案件,一旦上升到官員受賄,就不再是小案子了,特別是自己所在的轄區官員有不法行為,按照《大周律令》,可以越級投案。

韓通坐在公堂上,津津有味地看著這一對活寶表演。這個時候,大理寺的官員已經把圍了兩人整整一圈,七嘴八舌地議論著,韓通心想,差不多了,可以開始了。

他一揮袍袖,走到兩人面前,高聲喝道:“來人啊,竟然敢在大理寺喧譁,把這個人給我抓起來。”

然後,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開庭審理。

在公堂上,張賢把韓通昨夜教給他的話都一五一十地表演了一遍,大概就是說袁傑指使自己偽造驗屍結果,讓自己誣陷邱虎和楊氏。

順理成章地,從受賄案引出兵部侍郎通姦案。

大理寺少卿魏凡一聽,就明白了,原來這新來的大理寺卿,是想給邱虎翻案啊。

這可有點難辦啊。他給身邊的小廝使了個眼色,小廝會意,急匆匆地就出去了。

緊接著,他站出來,對韓通一行禮,滔滔不絕地講起來,意思是這個案子已經結案,沒有任何的冤假錯判,犯婦和邱虎罪名確鑿,暗中通姦,謀殺親夫,按《大周律令》,楊氏應該寸磔,而邱虎也要開刀問斬。

其他的大理寺官員,一見帶頭的出來說話,也都站出來,紛紛附和。

好傢伙,全場除了房可可,沒有人支援他。

一個老闆受理的第一個案件,所有屬下一起站出來反對,可見韓通面臨的環境是多麼兇險。

然而韓通微微一笑,說道:“袁傑、張賢都是在衙門裡工作的,雖然不算官,但是也不能明目張膽地行賄受賄,山陵驟崩,我們理應事無鉅細地為大周盡心盡力,死而後已。這案子雖然小,但是我也一定要接。”

緊接著,他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發出一聲轟鳴的巨響。

這一下子,把所有人著實嚇了一跳,他們想要反駁,奈何文采水平不夠,而且,任何事情只要上升到道德的層面,就會超出法律的束縛,讓人無可辯駁。

沒辦法,他們只好灰頭土臉地回去了。

韓通命人把犯婦楊氏和邱虎帶上來。

韓通一見兩人,只見那楊氏面若桃花,膚如凝脂,確實是一個美貌的少婦。只不過她穿著囚衣,渾身都是血痕,呆呆地看著地面,雙目無光。

那邱虎雖然昂首挺胸地站立著,但是他的臉上,身上都是傷口。

兩個人對官都徹底失望了,所以緘默著,沒有任何的哭喊。

看來,兩個人真的有屈打成招的痕跡。韓通更加堅信了,他們兩人是被人誣陷的。

韓通又重新審問了一遍楊氏,楊氏抬起頭,一臉鄙夷地看著自己,哼了一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