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詹姆斯一來到第13層樓鬼屋的外面,他就聽到了裡面傳來的槍聲。

“噢法克!”

他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很明顯,他應該是來對了地方,就算這裡沒有那個死而復生的露西劉,那這個地方也一定在發生著‘有趣的事情’。

還好,他不是傻瓜,在之前就已經透過電話,叫了好幾個兄弟。

“嘿,boss,這裡面發生了什麼?”

“這個鬼屋我記得很有名的,但什麼時候改槍戰了?”

“哈哈,你這個傢伙還挺會說笑話的。”

來的兄弟當然都是非裔,他們一個個的打扮,都有那種嘻哈歌手的感覺。

關於嘻哈的事情,就只能說是他們的種族天分了。

但眼下,在嘻哈歌手的外表掩蓋之下,他們身上可都帶著傢伙呢。

當下的美利堅黑幫,主要是非裔以及拉美裔這樣的有色人種組成,而他們喜歡的武器,也是警察比較喜歡的。

格洛克手槍。

只不過,這玩意可以做一些很簡單的改造,比如他們加上大大的彈鼓。

沒錯,本來是手槍,但加了彈鼓之後,就可以隨心所欲的進行連射了。

這玩意就變得跟衝鋒槍差不多的東西,如果怕後坐力影響,還可以加個槍托。

總之,這種手槍現在真的很受歡迎,在美利堅嘛,雖然可以很容易的搞到槍,對去沃爾瑪都可以買到,但是,基本上沒有連射功能。

這種格洛克完美解決了。

看著自己兄弟人手一把大彈鼓的格洛克,詹姆斯挺滿意的,這次來的都是精英。

“兄弟們!我的妹妹被人殺了。”

“NO!”

“你們說,我們能讓兇手舒服的活著嗎?”

“NO!!”

“OK!兇手就在這裡面!跟我上!”

“哦哦!!!”

詹姆斯的這些手下,雖然一個個都宣稱上過高中,但其實完全可以看做是義務教育的漏網之魚。

所以,跟他們無需講什麼道理,只要氣氛到了,那就可以出去殺人。

至於別的,詹姆斯當然給大家講了一下要找的是誰。

一個穿著小丑女,就是那個金色褲子的亞裔姑娘。

這樣的人,應該很好找吧。

但,詹姆斯他們一走進這個第13層樓鬼屋,首先迎接他們的就是一個小丑。

穿著有些像麥當勞門前的那個,只是畫的妝更加的專業,而最是讓人感覺恐怖的是。

他身上有血,還有就是本來就花的白不刺啦的臉,以及那紅紅的大嘴岔子,那上面正在往下滴血。

&ne~”

說完歡迎,這小丑就一張嘴,一瞬間,露出了非常恐怖的牙齒,一層疊著一層的尖利牙齒!

厚禮蟹!

噠噠噠……噠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