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

來晚了,估計他們都擠不進體育場。

這裡的警cha也不管事,只要歌迷們沒有鬧出大事,他們根本懶得搭理。任由十幾萬人在這裡大喊大叫、歡歌載舞。

正因為如此,所以現場顯得更加亂糟糟的一片。

當林軒他們來到的時候,巨大的嘈雜聲幾乎能將他們耳朵震碎。尤其現場傑弗裡的歌迷,全都唱著傑弗裡的經典歌曲,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這裡是傑弗裡的演唱會。

“我的天,好多人。”

“媽呀,太瘋狂了吧?”

“城管呢?不管事的嗎?”

“你是不是傻了?這裡又不是華夏,哪來的城管?”

“這場面,要是發生踩踏事故,嘖嘖……估計就徹底完蛋。”

老貓笑著道:“沒辦法,這就是傑弗裡的人氣,而且歐美的歌迷因為約束性比較小,比華夏歌迷要瘋狂不少,再加上搖滾歌迷更是比普通歌迷激情得多,才會讓現場變得如此糟亂。尤其是傑弗裡已經數年沒有開演唱會,所以這次聽到他要在演唱會上唱歌,許多狂熱的粉絲便全都趕了過來。”

葉有雷盯著窗外,忽然激動道:“哇,也有軒哥的粉絲啊,快看!”

眾人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

果然看到了一群人正舉著寫有林軒名字以及幾首歌曲的牌子,而且是金髮碧眼的少男少女。

林軒“咦”了一聲,心中有些開心。

他沒想到這麼快在北美就有了自己的粉絲群體。畢竟自己進軍國際歌壇僅僅才十來天而已,雖然幾首歌曲火爆了全網,但是絕大部分歌迷還停留在最初喜歡歌曲的階段,要形成自己的粉絲群體其實需要一段時間的沉澱,而且也需要粉絲後援團負責組織和洗腦。

看來幾首歌在全球的傳播,比自己想象的還要大。

而且車越往裡面開,林軒發現自己的歌迷越來越多,當然,華人、華僑居多,但歐美的年輕人也不少。

“看來在我專輯歌曲全部解鎖後,我在全球的歌迷會有一個暴漲的階段。”

林軒心中喜道。

進軍國際歌壇,有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面向全球音樂平臺發歌,當歌曲在國際市場開啟後,才算是初步站穩了根基。

第二個階段:積攢積分,在積分達到一定高度,就能夠擁有名氣和聲望。

第三個階段:有了自己固定的粉絲群體。在粉絲成型後,就算真正成功了。

而現在。

第一、第二個階段已經算結束。

只差第三個階段。

本來林覺得完成第三個階段,需要至少半年到一年的時間,但現在看來或許根本不需要這麼久。

……

上午十點的時候,他們才進入了舊金山體育場。

能夠容納八萬人的體育場看上去氣勢恢宏,完全不輸於魔都體育場。此刻還沒有開放歌迷進入的通道,所以現場還是一片空曠。

只有舞臺上許多工作人員正在做最後的裝置檢查和維護。

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