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烈焰”樂隊,前往魔都(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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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你說笑話吧?”
劉閔嚥了咽口水,半響後才開口。
實在是張鈞的這番話,在他看來太不可思議。
張鈞的御用樂隊啊!
華夏赫赫有名的“烈焰”搖滾樂隊!
他可是知道,張鈞出道二十年以來,這支樂隊就一直陪伴著他,從未換過人。而且這支搖滾樂隊的水平也是頂尖級,幾乎每一個出來都能獨當一面的那種。
說起“烈焰”,眾人就會想到張鈞。
烈焰幾乎成了張鈞搖滾歌曲的代表詞,也代表著他搖滾中火山一般爆發的力量。
外界傳聞:烈焰只會服務張鈞,概不例外!
雖然張鈞沒有證實過這個傳聞,但他出道二十年以來,烈焰樂隊確實只替張鈞伴奏過,再也沒有出現在任何其他明星的舞臺上。
而現在!
康超看了一眼劉閔,然後再看了一眼張鈞,發現張鈞眼裡並沒有任何開玩笑的意思,他才小心翼翼道:“老張,來真的?”
張鈞沉聲道:“當然,事急從權。你們立即去跟臺裡領導申請批條,我這邊馬上讓‘烈焰’過來。今天下午就能夠進入排練。現在距離決賽只有五天的時間,一首搖滾從排練到嫻熟,哪怕是‘烈焰’的水平,至少也得三四天的鑽研,時間非常緊張。”
劉閔想了想,問道:“你將你的御用樂隊給林軒用,會不會讓外界覺得你在偏袒林軒?”
張鈞眉毛豎起:“我就是偏袒了,誰有意見?”
誰要是能夠寫出有《曾經的你》這種水準的歌,他也偏袒。
有嗎?
或者說,一半水準的都行!
“……”
劉閔不再說話。
不過讓“烈焰”當伴奏這等大事,即使劉閔也不敢拍板。
他當機立斷:“行,我這就去申請。半小時後給你答覆!”
張鈞點頭:“好!”
劉閔幾乎是跑著衝出了導演工作室,張鈞的御用樂隊“烈焰”來為林軒伴奏,且不提林軒寫的歌曲質量到底如何,就是這個噱頭,恐怕都會讓無數歌迷陷入瘋狂。
……
……
“林軒,你這首《江南》的配樂不簡單啊。”
“確實如此,光看樂譜看不出什麼,但演奏出來後那種江南的韻味太濃厚了。”
“就憑這個前奏,此歌都是難得的佳作。”
“許多聲樂效果得電子合成,短時間內弄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