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歌手,一般平臺會直接以一口價的價格買下使用權。

並不會和他們談所謂的點選量分成。

短期來看,新人歌手拿了一筆巨資,會感恩平臺。

而平臺也看上去很照顧新人,願意用大價格買下,甚至吃點小虧也要培養新人。

事實上,平臺永遠不虧,甚至會大賺。

只要點選量上來了,那麼後續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

小亮萬萬沒想到孟辰竟然提出要點選量分成的方案,這實在讓他有些意外。

但眼下,留住孟辰才是最關鍵的。

於是他立即說道:“那個孟辰先生,我這邊和我們的領導商量一下,具體分成的方案,我們商量後才和您細說可以麼?”

“可以的。”孟辰應道。

“對了,孟辰先生,我們是很有誠意和您合作的,就是如果說其他的平臺,唔......比如筷手之類的,有意向找您合作的話,到時候可能我們要有一個約定。”小亮說到一半,暗示著。

孟辰自然明白什麼意思:“我知道,也就是說使用權在鬥音這個平臺,不能在其他平臺,不然的話,會分流對吧?”

“對對對,是的,孟辰先生您看看這個要求可以麼?”小亮繼續說著:“如果您同意的話,這邊我會給你爭取更多的分成。”

“可以的。”孟辰回答著:“這個我當然懂,畢竟你們買下我歌曲的使用權也是為了推廣流量,我肯定不會做出那種兩頭都吃的行為。”

“那就好,哈哈,那我立刻去和領導彙報一下情況,大概在下午的時候,會出一份詳細的合同清單,到時候發給您,不知道能否新增一下您的微信呢,方便聯絡。”

“可以,我的微訊號是134......”

掛了電話後,不一會兒就有一個人加了孟辰的微信。

孟辰透過後,兩人簡單發了幾句客套話便結束聊天了。

薛良義在一旁聽著孟辰說的話,他立即好奇道:“老辰,怎麼說?”

“鬥音有人找我要三首歌的使用權。”孟辰解釋道。

“多少錢?”薛良義立即問道。

孟辰回答:“每首二十萬,為期一年。”

“臥槽!!”薛良義瞪大了眼睛:“你同意了?”

“沒。”

“臥槽!!!”

薛良義立即站了起來:“大哥,那可是六十萬啊!你怎麼能夠拒絕的啊!”

孟辰應道:“我提出要按照點選量分成。”

薛良義聽了後,表情有些複雜:“那如果按照點選量分成的話,一年能夠分多少?”

“不知道,但是一首歌一兩百萬肯定有的,要看後續能不能繼續火下去,火下去的話,幾百萬一千萬也不一定。”孟辰解釋道。

薛良義嚇得許久沒說話,他最後用渴望的眼神看著孟辰道:“老辰,你即將要出名了,我也即將要畢業了,要不這樣吧,我當你的私人保鏢,老胡當你秘書。”

“我要他當我秘書幹嘛?”孟辰哭笑不得著:“我還不如找一個漂亮的小學妹呢。”

“哎哎哎,辰哥,這你就錯了,我和學妹相比,我用處可多了!我可以喊爸爸,她會喊麼?”胡克立即說道。

孟辰頓時啞口無言。

確實,只要給他們帶飯,別說爸爸了,就是爺爺都叫的開心。

很快,到了下午的時候,鬥音公司那邊便發來了一份合同。

小亮:【孟辰先生,您看看有沒有什麼異議,如果沒有,就可以列印簽字,然後回寄給我們,地址是......】

孟辰看了下合同,並且順手發給了夏冉熙。

雖然夏冉熙有專門的經紀人打理合同情況,但她畢竟也出道了一年之久,一些門道還是理得清的。

夏冉熙得知鬥音要簽下孟辰的歌曲使用權,倒也很高興。

最後她認真地看完合同後,表示這份合約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