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聽我說完,紛紛表示贊同。

“還是二當家的有辦法。”

“到時候看他倆還怎麼鬧!”

孟一凡也贊同我的建議,拍著我肩膀道:“既然房子是二當家賣出去的,主意也是二當家想出來的,那這個艱鉅的任務就交給你了,二當家。”

我當然是不置可否,沒覺得有什麼。

別說那不是凶宅,就算那是凶宅,我也不怕。

最後孟一凡把那兩口子請了進來,好說歹說,最終這兩口子也同意了,讓我們門店的人進去住兩晚。

他們好像很自信的樣子,說如果房子有問題,我們就必須把賣方請來,然後商量退房的事。

我們這邊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如果最後真的要退房,我們大不了就是退一箇中介費,我那一萬提成也不要了,畢竟讓他們這麼鬧下去,我們損失的只會更多。

只是有一點我很不理解。

這對夫婦自信得離譜,那樣子就好像我們進去睡兩晚,肯定會遇到不正常的事似的。

我心說,即便我們真的會遇到不正常的事,但我不說出來,我撒謊,那房子他們不就不能退了嗎?

當然,他們既然親口承諾了,這對我們是十分有利的。

我還真就不信這世上有什麼封建迷信的事。

當晚。

孟一凡帶了幾個高畫質攝像頭來門店。

我們既然要證明房子沒問題,自然是要有證據來支撐。

這些高畫質攝像頭拍下來的影片就是證據,不止高畫質,還能把聲音給錄下來。

“辛苦了,我的二當家。”

孟一凡把攝像頭交給我,開玩笑說:“要是鬧鬼你就給我打電話,最好是個女鬼,老子連夜去把她辦了。”

我跟孟一凡的關係,比孟一凡跟他女友的關係還要好,所以我倆經常開玩笑。

而且這哥們也沒拿我當他員工,不然店裡的人也不會叫我二當家。

“行了,有啥辛苦的,就當休兩天假唄。”

我提著一口袋攝像頭,開車前往那間房子。

買方夫婦夫婦已於半個月前從那間房子搬了出去,已經半個月沒回去住了,今天臨走前把鑰匙交給了我們。

半小時後,我到了那個小區門口。

這個小區是個老小區,是二十年前建的大平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