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那件東西(第1/2頁)
章節報錯
如今我已是騎虎難下,被迫上了賊船。
但我在心裡發誓,我從小接受的教育,絕對不允許我去幹殺人放火的事。
一旦這曹總要我去幹缺德事,我肯定第一時間跑路,絕對不能跟他狼狽為奸。
我現在從他這裡拿了二十萬的好處費,這對於貧困的我來說,已經算是一筆鉅款了。
我就算拿著這些錢離開蘭江市,去一個新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以我的口才和能力,未必幹不出一番事業。
總之,這艘賊船的水太深了,我根本玩不轉,說不準哪天,我就被曹總這幫人給陰死了。
而且,我已經從曹總這裡確認了一件事,那就是一直纏著我的那隻鬼,就是周玉輝!
不光是我,之後所有死在那棟凶宅的人,其實都是被周玉輝給害死的。
還記得我第一次被騙去凶宅,我估計那晚周玉輝就打算來害我,但陳雪和張美倩的出現,才導致周玉輝沒機會下手。
張美倩其實根本不是要害我,也不是要騙我開門,相反,她是最不願看到我開門的。
因為和周玉輝的騙術比起來,張美倩的騙術要顯得低階很多,她偽裝成公司的一個女員工,很容易就被我識破了。
這種低階得不能再低階的騙術,根本就是在反其道而行,故意提醒我那扇門不能開,只是我當時還不清楚這麼多的內幕,所以沒想到張美倩是在善意提醒。
而周玉輝的騙術,就比張美倩的騙術高明多了,可謂是讓人防不防勝防。
因為昨晚我差點就要開那扇門。
之後,我回到自己的出租屋,當晚就遇到了鬼敲門,其實那也是周玉輝來敲的,所以後來我在門口看到的鞋印,才會是一個男人的腳印。
按照周玉輝的害人手段,我最終的結果必然也會跟丁海泉一樣,最多撐七天就會死。
但我沒有丁海泉那麼重的陽氣,所以在鬼敲門的第三晚,就是我的死期。
可那晚發生了意外,女瘋子劉明明誤入了我那棟樓,替我擋了一劫,拖延了周玉輝害我的時間。
而那晚又突然出現了一個‘高人’,是這個高人阻止了周玉輝繼續回來害我。
但這個高人,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是誰。
我懷疑是張美倩和她老公,或者是陳雪。
因為第二天早上,我就在小區樓下看到了陳雪。
一直到昨晚,我又自己跑去凶宅找死,主動給周玉輝送上門。當時要不是劉明明的鬼魂出現,助我揭穿了那個假老宋,我昨晚肯定就被周玉輝給害了。
想到這兒,我頓時不再恐懼回那個地方。
那個地方,我是肯定要再去一次,但我絕不會按照曹洪輝說的去做。
我一定要找到他說的那個東西,因為我懷疑那個東西很可能是對這四家人‘致命’的存在,所以雷董和其他三家人才會一直尋找。
我甚至懷疑這個周玉輝之所以被人滅門,估計也是因為那件東西。
只要我找到那件東西,逼周玉輝出來,以此來交換劉明明,到時候,我直接帶著劉明明跑路,離開這座城市。
至於那件東西是什麼,到底有什麼用,那我就管不著了,就讓他們狗咬狗吧。
很快。
保安把手機歸還給了我,對我的態度也客氣了很多。
我準備離開公司的時候,吳主管拉著我,問了我一些事,大致就是問我,曹總都跟我說了些什麼。
我當然不能告訴他,我懷疑吳主管也是曹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