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張濤知道自己殺了人,怕事情敗漏就把張鎖鎖一起捅死了。

“我把他們裝上車,然後去了崑崙路,那邊晚上沒有人,我就在那個路邊的水泵房把他們兩個用斧頭砍了。”

“然後隨便找了一個商砼公司,就把屍體弄進攪拌站,這樣他們的屍體肯定就會被砂漿車拉進工地,到時候就誰也找不到他們了…”

意外殺人。

果然是意外殺人。

張濤根本不認識陶林和張鎖鎖。

這兩人當天晚上的行蹤陳言查過,但是陶林的車子沒有動過,原來兩個人是喝完酒後打車去了郊區。

有錢人玩的花樣還真多。

但是,也正是這一次花樣,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兇器最終也找到了。

張濤在把人殺了後,兇器被他在殺人現場埋了起來,現在已經找到。其實,張濤如果在殺死陶林之後,沒有殺死張鎖鎖,事情也許會完全不一樣。

如果張濤交代的資訊都是真實的,那麼陶林當時在和張濤發生衝突之後,兩人之間相互推搡而且兇器還是陶林的。

那麼張濤用陶林的刀殺死了陶林,很有可能判定為防衛過當,即便不是,也最多就是過失殺人。

但是張濤在殺死陶林後,又殺死了張鎖鎖,這就是故意殺人了。

之後張濤害怕事情敗露,對兩人的屍體進行分解,並在商砼公司的攪拌站拋屍,那這個就反應出張濤的主觀犯罪極度惡劣。

他在整個過程中,完全有時間停止自己的犯罪行為,但是張濤顯然沒有。

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叮!恭喜宿主成功偵破混凝土拋屍案,獎勵陽國語技能專精。】

刷!

腦海中有關陽國語的各種知識蜂擁而至,僅僅十幾分鍾,陳言就完全掌握了這門外語。

這個速度…

當年上學的時候要是有這個技能,陳言覺得自己說不定就當翻譯去了。人已經抓到了,證據鏈完整,整個案子算是徹底終結了。

安排張朝陽給遼省偵緝大隊那邊寫了結案報告,剩下的就是對張濤的審判了。

這個就不歸陳言管了。

不過,根據張濤的情況,死刑是跑不了了。

連城偵緝偵緝隊。

張雲虎辦公室:“來來,陳大隊長,喝茶!”

張雲虎笑呵呵的給陳言倒了一杯熱茶。

陳言皺著眉頭看了看茶杯裡的茶湯:“大紅袍呢?”

張雲虎表情一愣:“你給我的就那麼點,早就喝沒了!”

喝沒了?

“喝沒了你就給我喝三塊五一袋花茶?”

“什麼茶不是茶,喝點花茶,敗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