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言看著微信截圖,眉頭微微皺了一下,劉青山沒有打擾。

半晌後,陳言才收回目光:“最後一個電話是什麼情況?”

“是外賣員打給王俊傑的電話,具體時間是下午6點28分。”

“王俊傑當天下午6點鐘訂了一個外賣,送外賣的外賣員已經找到了。”

“根據這個外賣員交代,他是親自將外賣交到王俊傑手中的。”

“也就是說,三天前的下午6點28分之前,王俊傑還沒死。”

“是的,他遇害肯定是在6點28分之後。”

“可是,我們在王俊傑家裡並沒有發現外賣。”

陳言這一點記得很清楚。

王俊傑的家裡雖然比較凌亂,東西被翻找過,但是陳言仔細觀察過,桌子上並沒有外賣,垃圾桶裡有不少雜物,但是肯定沒有外賣盒。

這就奇怪了。

是王俊傑吃完後把外賣直接扔了?

還是兇手在偽造現場的時候,把外賣處理了?

如果是兇手把外賣扔了,他這麼做有什麼理由呢?

如果是王俊傑把外賣扔了又不太符合常理,因為他家的垃圾桶裡面還有不少雜物,那麼他在扔外賣的時候為什麼不把垃圾袋也一起扔掉呢?

一個正常人吃完外賣之後,要麼扔在垃圾桶裡,要麼放在那不管。

總歸不會單獨扔了外賣,而不管已經快滿了的垃圾桶吧?

或者說,王俊傑有沒有可能就沒有吃外賣?

王俊傑家裡已經可以確定是兇手偽造的第一現場,那麼王俊傑當天晚上點完外賣之後肯定是外出了。

所以,有沒有可能王俊傑點的外賣根本就不是給自己點的,而是給別人點的。

“劉隊,王俊傑當天點的是什麼外賣?”

“烏雞湯。”

烏雞湯?

一個大男人,點烏雞湯喝?

砰!

劉青山剛剛彙報完畢,會議室的大門就被推開,是藍凌霜。

“陳隊,池塘那邊有發現!”

池塘?

昨天早晨案發之後,陳言就安排了藍凌霜派人抽空池塘的存水,看看能不能發現兇器或者王俊傑的手機。

“發現兇器了嗎?”

藍凌霜點點頭:“抽水隊那邊剛剛打來電話,在池塘中間位置,發現了兇器。”

“走,過去看看!”

十五分鐘後,東灣鄉鴻福村。

此刻的池塘裡邊已經基本上抽空了。

從昨天早上開始,藍凌霜派人徵集了15臺抽水泵,連續不斷作業,經過一天一宿的時間,終於把池塘的水抽的差不多了。

陳言站在池塘邊上一眼看去,只有池塘東南角還有一些水跡殘留。

其他地方多已經露出了池塘底部的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