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搖椅上起身,中年男子走到陳言身後,揹著雙手,右手五指之間有一枚銅錢來回翻滾。

或許是因為銅錢被翻滾把玩的事件太長,表面非常光滑,甚至閃著絲絲金光。

“你認識這幾塊手錶?”

“一百多年前的歐米茄水晶球,而且成色這麼好,難得!”

陳言沒有回頭,依然在盯著櫥櫃裡的一款只比大拇指手指肚大上一圈的球形換表,眼裡全是讚歎和不可置信。

“你認識這個水晶球?”

“一百多年前,限量2550枚的歐米茄水晶球……嘖嘖!”

“老闆,多少錢?”

中年男子有些驚訝的看著依然沒有轉過頭的陳言:“這東西假的可不少。”

“市面上百十塊錢就能買一個,你就不怕我這個是假的?”

陳言卻搖了搖頭:“真的假的我不知道。”

陳言是真的不知道,或者說不確定,畢竟是一百多年前的東西,陳言也沒拿到手裡仔細觀察,但是即便是仿製品,那也是一百多年前仿製的。

“但是我確定這東西絕對是一百多年前的東西。”

“老闆,多少錢,開個價?”

陳言是真喜歡這款表。

這要是買下來,估計能當傳家寶了。

中年男子似乎對陳言如此篤定這枚懷錶的價值有些驚詫。

“兄弟年紀不大,眼光還挺毒辣。”

“既然伱能認出這枚水晶球,那你對它價值肯定也有所瞭解。”

“兩百萬!”

兩百萬?

陳言微微皺眉。

這枚水晶球雖然稀少,但是再怎麼稀少,再怎麼古老,說白了,不就是一塊表嗎。

你喜歡,它就有價值,你不喜歡一塊電子錶跟它實現的功能是一樣的,甚至走時比它還要準。

在陳言看來這枚水晶球100多萬還是值的,但是200萬確實有些貴了。

“老闆,這東西我確實喜歡,可是兩百萬……”

買東西嘛,講究的就是一個討價還價。

“一百萬!”

“這枚水晶球懷錶,一百萬要是可以,我立即付款!”

秦榮看向陳言的目光漸漸在發生變化。

作為一隻鼴鼠,秦榮能安全的活到現在,靠的可不是敢打敢殺。

殺人,是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活。

更何況秦榮乾的都是技術活。他這種人,想要活的久,最重要的是分清誰是獵物誰是獵人。

而秦榮認為自己很笨,所以他會把所有見面的陌生人看成是追捕自己的獵人。

任何一個靠近他的人,秦榮都會抱以最大的警戒心。

幾年來,他給老鷹帶回去多少有價值的材料都沒出事,就是因為這個習慣。

小心才能使得萬年船。

“兄弟,一百萬?”

秦榮冷笑一聲:“你有多少水晶球,我都要了。”

“老闆貴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