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系轎車駕駛司機張寶泉,男,46歲,連城本地人,自由職業。”

“但是在交通事故的案發現場,我們並沒有發現張寶泉的屍體。”

“上午9點30分,我們在排查周邊居民的時候,接到報警電話,在北郊張老三養豬場裡,養豬工人王坤發現了屍體。”

“經過初步調查,現場有粉碎的身份證碎片,初步可以判定死者就是交通事故中死去的司機張寶泉。”

“陳隊,基本情況彙報完畢。”

“好,吳志國隊長剛剛已經彙報了案件的大概情況。”

“但是,案子的具體性質,現在還不能最終確定。”

“首先,張寶泉駕車從環城公路上行駛,發生車禍,到底是意外事故,還是有人刻意營造的目前來看還不能最終確定。”

這一點非常重要。

案件究竟是什麼性質,決定了案子應該如何偵辦。

現在透過查詢車輛登記資訊和車內發現的行駛證,還有張老三養豬場內發現的破碎身份證,基本能夠確定發生車輛事故的人是張寶泉。

養豬場內死亡的人也是張寶泉。

但是這只是陳言等人根據目前的資訊等到的推斷。

首先,發生交通事故的寶馬轎車確實是張寶泉的,但開車的人並不一定就是張寶泉。

畢竟司機已經失蹤,沒有確切的現場證據。

北郊環城公路上的影片調查還沒有結果,所以駕車發生事故的人到底是不是張寶泉,目前還只能是推測。

當然,車裡的手機經過檢查,可以去確定就是張寶泉的手機。

綜合這兩方面的線索,基本能夠鎖定發生事故的人就是張寶泉。

不過,這並不能作為最終證據。

陳言已經安排人對車內的血跡進行採集,提取DNA資訊,然後和張寶泉父母的DNA資訊進行比對。

張老三養豬場內的屍體也是如此,身份證能證明身份,但是屍體被粉碎機毀了,根本無法辨認容貌,甚至連男女都分辨不出來。

所以,具體的情況還是隻能等最終的DNA資訊採集比對結果。

“如果張寶泉是在意外車禍過程中死亡,然後被人搬離轎車再到張老三養豬場粉碎,那這個案子的重點就在交通事故上。”

“當然,即便是這樣,到底是什麼人要把張寶泉的屍體損毀,有什麼目的,也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不是意外,有人為的因素,案子就更加複雜。”

站起身,陳言走到投影螢幕前:“現在,因為線索不足,我們不能過早的對案子的性質下定論。”

“到時是故意殺人,還是侮辱屍體都存在可能。”

“接下來,我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最短時間內做好車輛內血跡檢測和養豬場血跡檢測,對比DNA資訊,最終確認死者身份。”

“這件事,吳隊長負責。”

“同時,還要檢查環城公路上的測速攝像頭,確認出事故的寶馬轎車裡,是不是隻有張寶泉一人。”

“第二,同步推進對張寶泉的背景調查。”

“DNA資訊對比,是最終的確認手段,但是我們不能等,立即著手對張寶泉啟動背景調查。”

“人際關係、通話記錄、銀行流水還有手機裡微信聊天記錄,我都要知道。”

“劉隊長,這件事你來負責。”

“第三,就是事故車輛的檢測。”

“發生事故的車輛,在撞擊前沒有剎車痕跡,安全氣囊也沒有彈出,這裡面肯定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