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前……

這個時間點,正好在韓龍和張瑤遇害之前。

“陳隊,”正在蘭峰剛剛彙報完的時候,胡雪瑩走進的會議室:“川省那邊的協查通報已經發過來了。”

哦?

“說說具體情況。”

通報裡的情況非常細緻。

有關三年前張瑤離家出走的情況,陳言是在失蹤人口系統中的備案資訊當中瞭解到的,資訊比較粗糙。

原來,張瑤一家和韓龍一家是鄰居,張瑤和韓龍更是從小一起長大,可以說是青梅竹馬。

韓龍在來營呂市打工之前和張瑤就暗生情愫。

但是,韓龍那個時候沒辦法娶張瑤。

因為他掏不起彩禮錢。

在韓龍的老家,一場婚禮彩禮錢少則要十幾萬,多的甚至要二十萬。

張瑤的父母當時跟韓龍家裡要的彩禮錢是18萬。

這個錢數,在當地的彩禮中,是屬於偏高的。

但是張瑤長的漂亮,是村子裡少有的漂亮姑娘,而且張瑤性子好,從小溫順有理,還能幹活,村裡人都知道。

18萬塊錢雖然不少,但這個彩禮數在當地其實也是合理的。

但是韓龍家經濟條件一般,他父母存了一輩子錢,也只有八萬塊錢。

和張家要的彩禮錢差了十萬塊。

投影儀前,胡雪瑩開始介紹協查內容。

“原本張瑤和韓龍從小一起長大,兩人青梅竹馬又暗生情愫,彩禮錢多一點少一點,其實都不影響他們之間結婚。”

“但是張瑤還有一個哥哥,也訂了婚,那邊要的彩禮錢更高要25萬。”

“而且張瑤的哥哥說話不太利索,有點口吃,所以不太好找物件。”

“這個要25萬的姑娘是媒婆託了好多關係,才找到的。”

原來,張瑤的父母自然不可能有25萬的積蓄給女方家,所以只能在張瑤的彩禮上想辦法。

韓龍被逼是沒有辦法,就硬逼著出來打工,於是當年來到了營呂市。

可是即便打工,也賺不了那麼多錢。

韓龍當年在保爾外貿公司最初是做苦力的,一個月也就三千塊錢。

幹了兩年一共只存了四萬塊。

張瑤能等韓龍,但是張瑤的哥哥等不了。

“所以,三年前張瑤的父母就只能另找人家,把張瑤許配給了鄰村的一個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