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圍的聲音好像在逐漸放大,微風吹過樹梢,葉片摩擦的沙沙聲,蟲兒展翅飛翔翅膀的震動聲,甚至泥土中有蠶蛹在破繭而出掙脫繭子束縛的摩擦聲。

在這一刻,陳言似乎聽到了以前從來沒有聽到過的聲音。

只不過一切都不怎麼真切,各種聲音從開始的清晰又逐漸模糊。

不一會,所有的一切都在褪去。

就好像剛剛的感覺就是一場夢一般。

幾個呼吸後,雙耳中的暖流逐漸褪去,周圍的一切終於恢復了正常。

側耳傾聽,周圍的聲音確實更加真切。

審訊室內,即便隔著牆壁,陳言也隱約能夠聽到隔壁的交談的聲音。

雖然不是很清晰,但是側耳靜心,還是能夠聽到交談內容的。

這個聽覺強化……好!

離開審訊梁聰的審訊室,陳言開始梳理整個案子的經過。

張雲發手上有四條命案,但是梁聰手上可不止四人遭過他的毒手。

和前妻離婚後,梁聰心中就對白色連衣裙的女子開始產生變態虐待的心理。

根據梁聰交代一開始的時候,他並沒有想過要殺死這些人。

只是在搭載到白色連衣裙的女性乘客後,會透過送水將乘客迷暈,然後實施猥褻。

三年前,梁聰和張雲發在一起喝酒之後,兩人萌生了合作犯罪的想法。

梁聰負責抓人虐待,而張雲發負責殺人處理屍體。

案件的偵辦過程雖然結束,但是對兩人的審判還需要過一段時間。

張雲發的殺人證據確鑿證,據鏈完整,判處死刑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至於梁聰,雖然沒有直接殺人,但是主觀犯罪意向極為清晰,犯罪過程極為惡略,造成的影響極壞。

同時,梁聰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頑固抵抗,沒有爭取寬大處理的主觀意識,也沒有具體的行為。

應該屬於從嚴判處的情況。

另外,對於梁聰的公訴,不僅僅是威脅、拘禁、侮辱婦女罪,他還將作為張雲發殺人的共犯被提起公訴。

因為,梁聰非常清楚的知道,人被他侮辱後交給張雲發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並且,兩人的整個犯罪過程是三年前共同商議決定的。

可以說,他們互相助長了彼此犯罪的囂張氣焰。

所以,兩人的犯罪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共同體。

再有,張雲發拋屍的路線,也是梁聰事先給他設計好的。

因為梁聰常年跑出租,瞭解連城市區內的監控攝像頭分佈。

梁聰給張雲發規劃的路線躲開了絕大部分的監控攝像頭,給案件的偵辦增加了很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