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陳言在偵緝一分隊一號審訊室,見到了李某。

趕巧了,李某某這幾天正在連城這邊接拍一個廣告。

本來前天要離開的,但是因為一些事情耽擱兩天。

至於原因,根據這個李某的經紀人所說,是因為一個電影選角的事情。

不過,鬼才信他說的話。

李某的隔壁,住的就是他的經紀人鄧某。

沒有廢話,陳言直接將鄧小妹轉賬給蘇雨的轉賬記錄都放在了鄧小妹面前。

“鄧小妹,今年5月3日,你在沈市豪威爾酒店,轉賬給蘇雨一萬元錢,是怎麼回事?”

“哦,你說這個啊,這位警官,我們有一部戲需要蘇小姐過來試鏡。”

“給她的這1萬塊錢,是蘇小姐試鏡的酬勞。”

“另外,這位警官,李某的身份你應該知道,他可是國民男神。”

“你們無緣無故在片場把我們傳訊過來,嚴重影響了我們藝人形象。”

“我勸你趕緊把我們放了,否則的話,等會你就會接到你上級給你的電話。”

“到時候,鬧掰了誰都不好看。”

“還有,這件事情一定不能傳出去,否則的話,我會請最貴的律師團隊,告你們!”

試鏡?

告我們?

你特麼還有理了?

在沈市你們能逃過一劫,在這!

呵呵。

陳言對這個經紀人的恐嚇完全不在乎。

他倒想看看,哪個上級敢給他打這個電話!

“大半夜的試鏡,還要告我們?”

“鄧小妹,我想你並沒有搞清楚是什麼情況。”

“你以為今天請你和李某某來,是因為你們花幾個錢的事?”

啪!

陳言將一張照片摔在鄧小妹面前:“你看看這個!”

看到照片上的畫面,鄧小妹顯然愣了一下。

接著就是一陣乾嘔。

正是蘇雨的左手臂。

“鄧小妹,蘇雨在那天晚上去了豪威爾酒店,出來之後搭乘計程車離開,然後就失蹤了。”

“李某和你是最後一個見過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