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下車庫進小區,也要刷卡嗎?”

“哦,那個倒是不需要。”

物業監控室。

陳言讓物業經理調取李保國的刷卡記錄。

根據張豔慧提供的資訊,李保國很少自己開車。

基本都是公司的司機接送他。

所以,6月19日,李保國大機率也是乘坐公司的車回家。

這樣的話,他進入小區大門口就會留下刷卡記錄。

如果李保國只在大門閘機處刷卡一次的話,就說明他當時是一個人回家。

但是在進入家門後被害。

這就說明,兇手本身能夠自由進出小區。

如果李保國的刷卡次數是兩次。

那就說明李保國當時帶了一個人回家。

而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調取門禁刷卡非常簡單。

值班的保安只是在電腦上輸入了李保國的名字,就出現了一連串的刷卡記錄。

哪天、甚麼時間,所有的記錄一應俱全。

“調一下6月19日的刷卡記錄。”

值班保安操作了一下時間視窗,很快兩條資訊出現在螢幕上。

“經理,6月19日下午7點鐘,李保國有兩次刷卡記錄。”

果然是兩次!

也就是說,李保國當天返回小區的時候,有一個人跟著他一起回來了。

“張經理,能查查當天是哪個保安值班嗎?”

“這個沒問題……”

張經理按起對講機:“6月19日值班的大門保安,到監控室來一下。”

兩個呼吸的時間不到,張經理對講機裡傳來聲音:“經理,那天是王冰值班,現在已經跑步前往監控室。”

三分鐘後。

陳言見到了當天值班的保安王冰。

“小王,這是偵緝隊的領導,他有事問你,你要好好配合,知道嗎?”

王冰個頭不高,年齡也不大,看上去有些靦腆。

“是,經理。”

陳言拿出李保國的照片遞交給王冰。

“王冰,這是2號樓2單元1102室的業主。”

“這個人,在6月19日的時候,曾經帶著一個人進小區,刷了兩次門禁卡。”

“對他帶的人,你有印象嗎?”

接過照片的王冰,看了看照片上的人。

片刻後,王冰將照片交還給陳言:“這位領導,照片上的人我有印象,是我們的業主,原來基本上每天我都能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