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

連城偵緝四分隊羈押所裡,現在關了十二個人。

李雲這下子在連城算是出了名了。

今天一天時間,他把參與北郊環城公路建設所有公司的頭頭腦腦抓了個遍。

“還有六個人在外地出差我們已經協調當地的偵緝隊,對外出六人進行抓捕。”

羈押所內,李雲開始彙報抓捕情況。

陳言拍了拍李雲的肩膀。

張博是內鬼的事情李雲已經知道了。

作為偵緝四分隊隊長,自己的副隊長竟然捲進了這個案子。

李雲非常愧疚。

心情也非常複雜。

李雲入警後,跟的第一個組長就是張博。

可以說,李雲就是張博帶出來的。

這幾年,李雲和張博又在一起任職隊長副隊長,彼此之間的感情自然特別深厚。

結果,現在張博竟然出事了。

“提審王三成,同時嚴密監控其他涉案人員,絕對不能讓他們離開連城市!”

“是!”

李雲知道陳言說的其他涉案人員是甚麼意思。

目前抓捕起來的人員,都僅僅是施工、監理、設計和決算公司的一些人員。

但是涉及到這項工程的其他有跟腳的人,可都沒有抓起來。

陳言只是讓李雲派人監視。

發現北郊環城公路是豆腐渣工程後,陳言並沒有盲目下令。

第一時間抓捕參建公司的相關人員,主要是怕他們跑路。

當然,被抓捕的這些人,不可能人人都有罪。

但是,因為時間太緊,陳言只能先都抓起來。

然後在進行甄別。

但是其他人,陳言之所以沒有第一時間抓捕。

一個是人員太多。

陳言不可能把人家一窩端走。

另一個原因就是,這幫人和參建單位不一樣。

參建單位都是私營企業,說跑就跑了。

而剩下的這些,可都是有跟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