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殺人犯在殺人現場報警(第2/4頁)
章節報錯
看了看來電顯示。
梁剛?
陳言微微皺眉。
梁剛作為遼省偵緝大隊偵緝處老大,一直在負責秦川和自己的聯絡。
陳言雖然是直接對秦川負責,但不可能一有事都是秦川親自安排。
“老哥,您可是有日子沒給我打電話了。”
“這次有什麼指示?”
“我的電話,估計是你最不願意接的電話了。”
遠在沈市的梁剛苦笑一聲:“又有一個案子,需要你出馬。”
“哦,什麼案子?”
梁剛打電話,果然是因為有案情。
“電話裡不好說,這樣,我把卷宗先發給你,你先看看。”
“好。”
十分鐘後,卷宗已經傳真過來。
卷宗倒是不長,五頁紙。
案情也很簡單。
一起發生在盤市的普通的殺人案。
當時之所以沒有讓重案組接受處理,是因為案子太簡單了。
五天前,也就是4月1日下午3點23分,盤市偵緝隊接到報警電話。
“我要殺人了,你們過來抓我吧。”
是犯案人主動報案。
而且是在殺人前打電話報案。
十分鐘不到,盤市偵緝隊的辦案人員就趕到了案發現場。
是一間出租房。
被害人和兇手是合租關係,兩人是老鄉,在一個快遞點工作,送外賣。
根據卷宗記載,辦案的偵緝員趕到時,兇手正手持兇器攤坐在門口,渾身顫抖。
沙發上,就是死者。
當時偵緝員趕到的時候,被害人還沒有完全失去生命體徵。
隨即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因為被害人頸動脈破裂,失血速度太快,還在去醫院的路上,就徹底死亡。
本來是個很簡單的案子,兇手在現場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