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北聚答應了。

“如果可以拿到孩子的撫養權,我願意。”

對於吳北聚來講,陳言的考慮是正確的。

孩子雖然不是吳北聚親生,但卻是吳北聚養大的。

只要能夠開啟新的生活,沒有人知道這件事,那麼,吳北聚很大機率會答應陳言的這種方案。

至於工作,當然好辦。

陳言和小御姐在椰子市的別墅都不止一個,而且還有長海集團在那邊開發的商業樓盤。

吳北聚高中輟學,沒有什麼特長,但是當保安肯定沒問題。

陳言給他安排了一個保安隊長,工資不低,八千多。

離開吳北聚租住的房子,張朝陽第一時間給陳言打了電話。

“頭,吳北聚這邊同意了。”

“好!”

同意就好!

哈哈。

說一千道一萬,這個事情,陳言他們只是好心。

只是不忍心看到吳家豪一個五歲的孩子成為範曉梅犯錯的犧牲品。

況且,孩子從小到大,都沒見過範曉梅幾次,對母親的依賴很輕。

所以,小孩子如果能跟著吳北聚,應該是最好的結局。

但是,關鍵是要看吳北聚願不願意。

畢竟,就像吳北聚說的,即便孩子是他養大的,可畢竟不是他親生的兒子。

如果吳北聚過不了自己心裡的那道坎,誰說什麼都沒用。

現在好了,陳言利用私人關係解決了吳北聚的工作問題,能給他們提供一個全新的生活。

這給吳北聚接受吳家豪提供了一個外在條件。

現在,剩下的就是搞定範曉梅。

只要範曉梅同意,主動放棄吳家豪的撫養權,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

結束通話張朝陽的電話,陳言帶著王剛再次回到了訊問室。

“範曉梅,關於剛剛我說的兩件事,你考慮的怎麼樣?”

“調解!我選擇調解!”

範曉梅又不是傻子,當然不會選擇坐牢。

“好,既然你選擇調解,那我們就先說說你和吳北聚財產分割的問題。”

“我們已經查過銀行轉賬記錄,這幾年,吳北聚一共給你轉了112356元。”

“這些錢屬於你們的婚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你要返還給吳北聚,也就是56178元。”

“還有你這些年賺的錢,其中一半,也要給吳北聚。”

一提到錢,範曉梅的臉色邋遢下來:“我……我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