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陳言在偵辦幽靈恐嚇案的時候,有過類似的發現。

張小虎為了偽造自己不在場的犯罪證明,故意將車輛停在監控攝像頭下方。

但是車尾卻在監控範圍之外。

中途,他透過開啟車尾門,離開車輛,上狼頭山將楊苗苗父母推下懸崖。

之後,又返回車裡,還點了外賣,進一步坐實自己一直在車內。

但是,陳言當時在自己研究影片後,發現車輛的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存在變化。

這就證明了車內的載重,發生了變化。

這一次,陳言對比路過的每一輛車,在兩條路上一個紅綠燈監控內,和案發路口紅綠燈監控內,車身的高度,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

果然,發現了異常。

當然,這次的對比,要比上一次的對比困難的多。

在狼頭山,張小虎駕駛的車輛是靜止在影片內的。

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是保持不變的。

但是這一次,有一部分的車輛都是動態的。

大部分車輛,都有在兩處紅綠燈停車,等待紅燈的時間。

所以,對比起來是比較容易的。

可是,還有幾輛車,在上一個路口,停車等紅燈。

但是在這個路口,直接遇到綠燈而沒有停留,直接駛過。

這樣一來,這就給陳言的辨認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陳言的大腦高速運轉,每一輛車在行駛中的畫面,全部被分解成一幀幀截圖。

兩個路口的影象,交叉對比。

終於!

陳言發現了問題。

第一輛車,黑色轎車,車牌號雲x125789。

翠柏路方向,由東向西。

在上一個路口和這一個路口,車輛等待紅燈的時候,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有明顯變化。

在案發的十字路口,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要比上一個路口高3毫米!

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在上一個路口到這一個路口中間,車輛的載重變輕了。

還有另一輛車,報案人李康民的駕駛的車輛。

當發現車禍後,李康民的車剛好行駛到紅路燈下方,也就是監控死角的地方。

車尾正對著紅綠燈控制箱,沒有在監控範圍內。

車頭朝外,有一小部分,暴露在監控裡。

這輛車,本來不是陳言關注的重點。

但是,在現場處理完畢,李康民的車駛離的時候,和車輛在上一個路口對比。

這輛車的輪眉和輪胎中間的間隙,小了4毫米!

為什麼?

李康明當時是一人開車。

離開的時候,雖然因為被雨淋溼,身體重量肯定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