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訂婚宴(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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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煥志的案子,已經告一段落。
王煥志雖然差點被嚇死,但是最終結果是沒有釀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但是,張素萱和趙小虎策劃意外殺人的罪行,罪不可恕,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至於案子的了結上報,陳言沒有直接參與。
只是在結案報告上,把有關自己參與的內容,給刪掉了。
當然,只是在楊苗苗被殺和楊苗苗父母被殺的兩個案子翻案重審上,刪除了自己參與的內容。
主導者自然是李洪和劉青山等原本就接觸這兩個案子的人。
但是在王煥志被恐嚇的案子上,自然都是陳言在主導。
這三件案子,上邊都知道。
如果一點陳言的痕跡都沒有,那就太明顯了。
至於為什麼這麼做,陳言自然有自己的考慮。
從功勳上來講,陳言五枚勳章在身。
一起復仇殺人案,三等功都夠不到
頂多一個通報嘉獎。
不過,這個通報嘉獎,就是建立在李洪、劉青山的通報批評基礎上了。
兩人當時的辦案其實沒有什麼疏漏。
兩起意外死亡案件,當時並沒有明顯的破綻。
尤其是,案子發生在不同偵緝分隊轄區。
想要發現問題,不容易。
楊苗苗的父母意外死亡中,照片倒是一個明顯的線索。
但是,這個所謂的明顯,是在仔細對比之後才能發現的。
陳言如果沒有畫面定格的能力,大機率也發現不了。
你會在照鏡子的時候分辨哪邊是左面,哪邊是右面嗎?
不會的。
有些事情,不能光靠想,要設身處地的去操作一下。
再有就是趙小虎從車子後備箱溜出去的證據。
商務車上,承載趙小虎和沒有承載趙小虎的時候,車身高度確實有變化,但是這個變化極小。
2毫米!
在影片上,根本發現不了。
陳言還是自己準備開車的時候,靈機一動想到這一點。
然後開啟視覺基因鎖,有目的的去對比,才最終發現的。
正常人,根本看不出來。
而楊苗苗的意外溺亡,更是沒有任何直接證據。
根據趙小虎的交代,他已經換過三次藥了。
但是,前兩次楊苗苗去游泳,都沒出事。
就這次,心絞痛復發,導致手腳抽筋,最終楊苗苗溺亡。
本身就具有偶然性。
後來,要不是王煥志差點被嚇死,從而推匯出玩具廠的利益相關方,眾人最後也沒辦法最終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