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陳言的預料。

趙小虎雖然滿頭大汗,但是竟然什麼都不說。

當然,即便趙小虎什麼都不說,有沒有辦法給他定案?

有,當然有。

畢竟,趙小虎沒有辦法自證11點16分到12點38分,這段時間自己的去向。

而影片中商務車微小的車身高度差, 是能夠證明趙小虎在當天的這個時段,根本就不在車內。

可是,陳言有一個問題一直搞不明白。

什麼問題?

動機!

對,就是動機。

趙小虎為什麼被納入嫌疑範圍?

因為,根據對楊苗苗父母最後一張照片的分析,還有正常人的行為分析,把楊苗苗父母推下去的人, 應該是他們認識的人。

而當時的狼頭山, 出現在陳言視線內的, 符合這種條件的,只有趙小虎。

之後,陳言透過分析現場的影片,最終發現了張小虎不在車內的證據。

張小虎利用狼頭山停車場的監控,只納入車輛前半部分,而偽造了自己不在場的證明。

甚至,還透過叫外賣,進一步製造出自己一直在車內的假象。

可是,他忽略了車內有人和空載的狀態下, 車身高度是有一定差別的。

雖然這個差別很微小。

但是,陳言還是從輪眉和輪胎之間的間隙變化, 發現了這種微小的變化。

可以說,趙小虎從車輛後備箱溜出去,給兩位老人照相, 之後將兩位老人推下懸崖。

中間叫外賣,再從後備箱進入車裡, 等待外賣小哥送東西……

整個作案過程都被陳言重現。

但是,動機是什麼?

趙小虎為什麼殺兩位老人?

有仇?

他一個司機,和兩個老頭老太太能有什麼仇,而且是殺身之仇。

為了錢?

老兩口包裡的現金都在,名貴的手錶也在,老太太的首飾也在。

既不是錢,也不是仇,那是什麼?

激情殺人?

因為某種原因,突然刺激到了趙小虎,從而激情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