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代言體(求推薦票)(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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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一條代言的廣告部落格迅速在部落格走紅,數百個大博主轉發評論,
部落格廣告是一張高畫質照片,
照片中一名長相清純的少女,穿著精緻的小西裝,
站在一堆名叫豆蔻的口紅和香水中間,手裡還拿著一瓶香蔻香水,
隨著照片開啟,少女甜美的聲音清澈的流淌,
“你只聞到我的香水,卻沒看到我的汗水;
你有你的規則,我有我的選擇;
你否定我的現在,我決定我的未來;
你嘲笑我一無所有,不配去愛,我可憐你總是等待;
你可以輕視我們的年輕,我們會證明這是誰的時代。
夢想,是註定孤獨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質疑和嘲笑;
但,那又怎樣?哪怕遍體鱗傷,也要活得漂亮。
我是路穎穎,我為豆蔻代言。”
字幕緩緩從照片上滑過,明明是一則廣告,但她就那麼的勵志,
明明那麼勵志,但她又那麼的唯美。
整個部落格幾乎為這則廣告給炸了,
博文迅速衝上熱門,點選破百萬,
更讓豆蔻的部落格漲粉百萬,
一時之間娛樂圈,廣告圈紛紛關注豆蔻,
幾乎也在同時,豆蔻花十萬讓數百大博主轉發,也衝上熱門,
原來還有這種上熱門的方法,從此大家學會了花錢運營部落格,
娛樂圈的三四線明星們紛紛躍躍欲試,
當然最主要的博文,沒有好的博文,運營也起不到作用。
要知道陳歐憑藉這個給自己代言的廣告,漲粉4000萬,
可以說在微博界裝逼的段子,他這個要認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
第二天,這個代言迅速從部落格衝出,開始在網際網路蔓延。
第三天,豆蔻漲粉280萬,部落格新增50萬註冊使用者,
渣浪把豆蔻的博文直接掛在部落格主頁面,並且進行全網推廣,
第四天,豆蔻漲粉400萬,這個時候全網已經在搜豆蔻這個品牌了,
豆蔻官網只有一個主頁面,幾個產品的圖片,連公司簡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