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放,克萊門斯兩人一唱一和。

原本劉易斯不懂。

但聽了一會,明白了。

要吃的?

沒問題,拿生存物品來換,而且,不要菠蘿,只給腦袋。

想換麼?

當然想啦。

那個腦袋焦黃酥脆,看著至少有兩磅左右,哪怕去掉骨頭,也有不少肉。

可是...

劉易斯兩人一共就開了倆箱子,第二個箱子,是十五根釘子,第一個...

都沒好意思說。

筷子,小刀,叉子,一個小盤。

吃飯四件套。

你拿釘子去換吧,自己捨不得。

雖然暫時用處不大,可回頭的事,誰說的定呢。

筷子那些玩意兒,是塑膠的,可是,拿不出手,自己都嫌棄的不行,真要拿出來,估計還得被冷嘲熱諷一番。

斧子軍刀不可能,生存必需品。

那麼,剩下的只有一樣,來自華夏隊的巨骨舌魚捕獵證。

要是不知道來自哪隊,劉易斯保證會拿出來。

人哈德森都說了,以現有的條件,想要捕捉巨骨舌魚,機率基本為0。

等於是個廢物。

但是,你要這會拿出來...

寧放可是可以單挑狼獾,一斧子劈死一頭狼,三箭追殺黑熊的主。

哪怕自己高他幾公分,真要發起狠,大機率不是對手。

當然,這只是想想,都是文明人。

忍一忍吧。

寧放與鬍子哥兩人演了半天,見沒有效果,只能作罷。

待到八點多,和對手們道了聲晚安,進了帳篷。

“意志力還真堅定...”

鬍子哥有些惋惜。

“也不知道他們獲得了什麼工具。”

寧放枕著睡袋,透著帳篷,看著外頭的火光,劉易斯兩人還沒休息,但沒人說話。

“這不是基本的麼,你會願意為一頓飯,貢獻吃飯的傢伙事麼?”

“不願意。”鬍子哥搖頭:“你們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對對,竭澤而漁。”

“可以啊!”寧放扭頭笑了笑:“這麼高難度的成語都學會了。”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