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二人看到了前頭的冷煙火,走到前頭之後,表情都有些不大自然。

看到東西了,但與想象的完全不一樣。

冷焰火邊上,就一個用石頭壓著的信封。

劉易斯撿了起來,兩人左右搜尋了一番,確定,沒有別的東西。

“不是不給分麼?”哈德森暫時無法理解:“那...我們的工具呢?”

他們實在想不出,什麼工具能放在一個信封之中。

“啊...”

有觀眾反應過來。

“巨骨舌魚捕獵證...”

當劉易斯拿出信封裡的紙張讀出來後,觀眾們恍然。

對哦,寧放他們還有個捕獵證。

畫面回到四十分鐘前。

寧放鬍子哥面對著三樣物品,正在糾結。

睡袋可以拿來墊在身下,增加舒適度,防蚊蟲噴霧不用多說,螺絲刀看似沒用,但好歹是工具...

給啥,都不太捨得。

而鬍子哥終於想到了,不是還有個捕獵證麼。

在亞馬遜河裡,沒用合適的工具,想要逮到巨骨舌魚,太難了。

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一張捕獵證,很大可能是最後比賽結束,都沒機會用。

那留著沒啥意義。

提出之後,寧放馬上同意,他是真給忘了。

詢問了節目組,是否可以給予此物品。

允許。

捕獵證本就屬於箱子裡開出的物品,紅牛,口香糖已經不算了,這個得承認。

“我的天!”

劉易斯很無語。

他沒想到,寧放隊伍居然會有這玩意。

不用說,肯定是開箱開出來的。

“哈德森,你抓過巨骨舌魚麼?”劉易斯問道。

哈德森點頭:“但是,我們基本沒辦法。”

“為什麼?”

“這種魚生存的水域都是比較深的,必須要有船隻,有漁網,有魚叉這些。

偶爾會有些魚去到小支流,但是...”

“那,”劉易斯不死心:“你覺得,我們以現在的條件,抓到魚的機率有多大?”

“幾乎為0。”哈德森無奈。

頓時,劉易斯沒有那麼高興了,甚至,變得鬱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