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鬍子哥拍拍胸脯:“哎,你說這個要怎麼吃。”

怎麼抓,不重要,

怎麼吃,才是重點。

觀眾羨慕了。

倒不是兩人說龜有多好吃,長得這幅樣子,而且都沒吃過,根本沒啥興趣。

主要是質量。

十來公斤,哪怕龜殼去一半,剩下的肉也不少,足夠兩人吃一頓好的。

隔壁劉易斯那的粉絲頓時不高興了。

中午那會,獵到只蜥蜴,個頭還不錯,大概有個三四磅重,準備當晚飯。

兩者放在一塊,不夠看啊。

關鍵,人抓到這龜,基本沒費力氣,相當於白撿。

“你會殺龜麼?”

寧放問道。

“不就是把腦袋砍了。”

“你先去河邊把龜先處理了,剩下的交給我。”

“好。”

而接下來寧放的舉動,讓貝爾沉默,讓豪威爾拍手,讓觀眾目瞪口呆。

剛開始,還挺正常。

摘來許多芭蕉葉,抱回些木柴。

接著用斧子削了根樹枝,對著地面一通懟。

有人猜到,他打算用烤的。

等到鬍子哥回來,寧放將挖坑的活交給對方。

很明確,是烤。

而且是放在坑裡烤。

龜太大了,整個放進火裡,到半夜都不一定能熟。

有些殘忍地將龜殼去除,裡頭的肉一塊塊斬下,內臟放在一邊...

寧放再度進了林子。

低著頭,似乎在尋找著什麼。

只見他從地上捏起什麼,然後聞了聞,不滿意,繼續...

如此這般,花了好一會,臉上露出笑容。

“你幹嘛呢?”

鬍子哥吭哧吭哧一頭汗,發現,寧放居然在逮螞蟻玩。

“你聞聞。”

寧放伸出手。

鬍子哥湊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