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如果大哥哥喜歡,我這就去將她擒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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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子,盡皆天賜之物,既能秀色可餐,又可養眼舒心。
不過,徐千秋眼光早已挑剔苛刻。
如眼前吹笛這般貧寒少女,臉蛋,身段,能有九十分。
在他心中,卻不斷減分。
常年勞作,雙手粗糙,減一分。
牧羊騎馬,兩瓣屁股蛋兒,肯定不夠柔嫩,再減兩分分。
若不識詩書,見識淺陋,再減兩分。
以此類推,慢慢減分。
最後,大約能評八十五分。
至於江湖女俠,看似衣袖飄飄,仙子臨世,除非臻於化境,生骨生肉,否則,雙手必然滿是老繭。
揮灑兵器時,練武時,偶而擦傷也是難免。
徐千秋曾記得,羊皮裘老頭兒說過,:
當年,南海出了一位妙齡美豔女俠,特立獨行,喜好白衣赤足,行走江湖,倍受仰慕。
後來,卻被武道奪魁的李淳罡,評價一句,“這娘們兒,腳丫子真大”。
當時,把那姑娘當場給氣哭。
怒氣之下,與李淳罡比劍,自然是輸了。
那之後,再不願踏足中原。
可想而知,成名女俠,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尤其是,“天賦異稟”,胸脯過於豐滿的,與人交手時時,顫顫巍巍。
旁觀者,自然大飽眼福,覺著好看。
可女俠本人,只能暗自苦惱。
那吹笛的少女牧民,在見到那白衣少年,便是自己與之在峽谷初見,然後擦肩而過的男子時。
先是驚喜,再是畏懼。
最後,轉復喜悅。
五指緊握精美羌笛,不敢作聲。
生怕,這名與整個部落,都有大恩的年輕俠士,下一刻便會不告而別。
見他站在不遠處,嘴角微笑,她才略微心安。
只是,手心已悄悄滲出汗水,沾滿那一杆心愛的羌笛。
咬著嘴唇,不敢出聲驚擾恩人的沉思。
徐千秋搜尋腦海之中的記憶片段,查詢關於這個女人的資訊。
她本非部落人氏,襁褓時,被人丟在氈帳之外。
只留下信物,一隻羌笛。
羌笛之上,刻有耶律慕容四字。
少女初長成,愈發驚豔。
不過,在草原之上,女子美色,並非什麼福音。
在這裡,美色可按斤兩,按成色,於集市上販賣。
或者,用於上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