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大勇困惑的表情,我解釋道:“種種跡象表明,許娜很可能被人包養了。”

“眼下這套房子,租金一個月兩千六,而在鹽城交大附近租個房,也就七八百塊錢罷了;而且這裡距離學校足有三十多公里,她為何舍近取遠?”

大勇若有所悟:“你是說……金屋藏嬌?這是她情夫給租的!”

而這就意味著,這個是否存在還不確定的情夫,就是唯一能在不撬門的前提下,進入許娜家的人!也就極有可能是那個在許娜跳樓前,與其爭吵過的人。

他租的房,他自然有鑰匙!

“另外——”我沉聲道:“根據我們刑事科多年總結的經驗,作案人往往會在短期內返回作案現場,一是為了確定現場沒留下證據,二是為了觀察警方動向,以便未雨綢繆。”

大勇興奮了起來:“成哥,聽你這意思,這就不是自殺啊,是兇殺!咱們有大案子破了?”

我做了個噓聲的手勢,然後給一個人打了電話——曹偉!

“你好曹先生,請問,您報案的時候,有沒有在死者附近看見過一把鑰匙?”

“額,沒有啊,您找它幹嘛?”

“是這樣的,我們現在有理由懷疑,這其實是一場入室兇殺案。在室內很可能還殘留著兇手的指紋、鞋印之類的,所以準備晚上過來調查一下,但找不到鑰匙。既然您也不知道,那我就再問問別人吧,打攪了。”

說完就直接掛了。

大勇瞪大了眼睛:“成哥,您這是引蛇出洞?難道懷疑那個曹偉?”

我沒時間解釋的太詳細,只是冷聲道出四個字:“嫌疑重大!”

我們藏進了許娜的衣櫃裡。

其實現場早就調查過了,沒有任何線索。

但曹偉對此是不知情的。

一直等到了下午——“咔嚓~”

開門的聲音!

我跟大勇屏住了呼吸。

那人警惕的張望了許久,才合上門進來,鬼鬼祟祟的忙活起來。

時而擦擦地板,時而擦擦窗沿,生怕有遺漏。

大勇請示完我後,就迫不及待的撞開了衣櫃:“我是警察!趴下,雙手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