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trum①·精神分裂(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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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①·魔鬼脫口秀]
你的名字叫本。
本·瑞克特——
——二零一七年在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畢業。
你是一個黑人,本,聽得見我說話嗎?
今天是西曆二零三零年三月二十一日,也是你的三十三歲生日。
在此之前,你的銀行賬單還欠著最後一個學年的助學貸款,總共兩萬一千六百八十三美元。
你在校籃球隊有不錯的成績,但是你沒有那個水平進入選秀階段,在拍皮球這方面的天賦,似乎趕不上同期的校友。
你在二十六歲找到了第一份正式工作,之前一直在一元漢堡店打零工,哪怕你有佛州大學的畢業證書。
你經常出入社會救濟餐廳,由於你的體格太高大,人們很容易就能一眼看出來,你反覆排了兩三次隊,要吃很多很多東西。
本,清醒一點,現在是你人生中至關重要的時刻。
馬蒂電視臺找上了你,就因為你的談吐過於幽默風趣——
——你受邀來到一檔電視節目的直播現場,它的名字叫《魔鬼脫口秀》。
現在是你改變命運的時候,你不能再走神了,不能因為毒癮犯了就神遊天外。
你應該把眼睛重新看向觀眾席,看向攝像機。
別去偷看女主持人的衣領了,那不是你該看的——瑞克特。
“本先生!當時外景記者在街頭隨機採訪的時候,她是怎麼說的?”演播廳的主講臺站著一位金髮麗人,她戴著眼鏡斯斯文文,胸前佩著工作牌,牌子上寫著一個陌生的名字——拉緹婭·茉莉安。
本·瑞克特,你從來都沒有聽過這個名字,這個電臺在九十年代依然用熱氣球向整個佛州的老司機播報新聞,你在這裡長大——至於這檔子新節目,你是聽都沒聽過。
你這個毒鬼被邁阿密警局開除以後就一蹶不振,那是因為一次酒駕事故。
你抓住了檢察官的女兒,因為她沒辦法按照你說的,走一條直線,沿著應急車道的白線往前走這種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到——你給她開了一張罰單,吊銷了她的執照。
於是你的工作沒了,你人也快沒了。
本·瑞克特,多麼可憐的小丑,本·瑞克特,去公共吸毒中心吧!
你如此想著,再也無法翻身。
“本?本先生?”拉緹婭女士似乎有些不耐煩。
該你接詞了——
“——哦!”你感覺兩眼乾澀,在面對這麼多閃光燈的時候,大腦異常疲勞。
拉緹婭接著問:“當時外勤記者問了什麼?本?你做完了自我介紹,我們都已經認識你了,一回生二回熟?不用緊張”
你舔舐著嘴唇,實在無法想起一週之前的街頭採訪,於是隨便討巧說了個話題——
“——當時你們的工作人員找到我,找到我這個流浪漢。”
拿到話筒時,你的語速變快,編了這通謊言,你只覺得心跳加速。
你曾經是一個警察,知道怎樣騙過普通人。
“他們問我,問我邁阿密怎麼樣?問我佛羅里達怎麼樣?”
“我說,我喜歡TIKTOK,我喜歡兩百來刀的中國產手機,我喜歡睡在公園裡,這座城市很美!~”
“特別要感謝超市的垃圾桶,它總能找到一頓大餐,真的——有很多臨期食品還沒來得及撕開包裝就丟掉了,我要感謝美國標準!”
拉緹婭女士顯然感受到了你莫名其妙的怒氣——
——我很欣賞這種怒火,它帶著毀滅和暴力,似乎能摧毀一切。
觀眾們被你突如其來的胡言亂語逗得哈哈大笑,節目效果還不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