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想搶別人的東西,把他們變成敵人,你搶起來就天經地義了。

——詹姆斯·卡梅隆

[Part·天生殺人狂]

“比利!我.我殺人了?”

福亞尼尼六神無主,這個瞬間,他又回到了熟悉的小兄弟會,回到了癲狂蝶的掌心。

已經多久了?上一次作惡行兇還是七八年前,自從兩兄弟跟上槍匠的步子,進了JoeStar俱樂部打工,已經過去那麼久了!

這種熟悉的負罪感再次將福亞尼尼逼入絕境——

——真正的惡人是沒有良知的,在他們行兇犯罪時,甚至連悔恨心軟或同情可憐的感覺都不會有。

可是此時此刻,站在福亞尼尼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

他剛剛殺死了一個智人,一個超市的胖主管。從胸牌的資訊來看,這位主管名字叫布萊克,四十三歲。健康證和身份卡都規規矩矩的佩戴在胸前,是個守法良民。

這意味著什麼呢?

無論布萊克先生是出於什麼動機,要坐著小推車和員工們開玩笑也好,在深夜搞行為藝術也罷。

福亞尼尼和比利都認為,致使布萊克主管死亡的主要原因,就是那條椅子,怎麼說這個過失殺人罪的名頭是逃不掉了!

可是非得在這個節骨眼上嗎?在槍匠老師剛剛死去的節骨眼上?

兩位槍匠的學徒,就得遇上如此倒黴的事?

如果這件事傳出去,對無名氏的聲譽又是一次沉重的打擊。

福亞尼尼有案底在身,曾經還是癲狂蝶聖教的一員,是由戰幫晉升,受到杜蘭提拔,要進入小兄弟會的工具人。

不能讓這條訊息傳出去!不可以的!

福亞尼尼兩眼通紅,這回並不是連續駕車疲勞引發的焦慮,而是精神極度緊張帶來的血壓激增——

“——比利!不能讓別人知道這件事!不可以的呀!”

比利也明白其中利害,如今烈陽堡雷霆大作,馬上就要迎接狂風暴雨。

人們相信無名氏,披著無名氏的衣服和戰幫鬥爭,要是槍匠的學徒曝出濫殺醜聞,該怎麼和人們交代呢?

或許這件事還有值得調查的部分,或許不用那麼急著下定論,可是在場的幾個超市員工都親眼看到了!

是福亞尼尼敲碎了布萊克的腦袋,是他使用騎士戰技執行致命一擊。

這件事如果有沉冤得雪的說法,那也得先“沉冤”,最後才能“得雪”。

可是如今的烈陽堡根本就沒有讓福亞尼尼“沉冤”的機會,等不到那個時候,槍匠和無名氏的光環會把他燒成灰。

一時間,長臂猿和馬臉猴兩兄弟還在奇怪,在戰幫的嘍囉心裡,這不就是一條人命麼?為什麼這兩個客人會如此緊張,如此的大驚小怪——如果說只是一條人命的話,花點錢不就解決了?

福亞尼尼低聲對比利說道:“得想辦法讓他們閉嘴。”

比利:“怎麼做呢?”

福亞尼尼:“全都殺了?想想辦法”

比利緊張的應道:“兄弟!你很不對勁!這不像你!”

福亞尼尼:“我必須想辦法脫罪!這條人命我背不起!天一亮,我殺人的新聞傳到師母耳朵裡,她會親手把我送進裁判所!我不能讓老師蒙羞!”

比利捧著福亞尼尼的臉,要情緒失控的好兄弟冷靜下來。

“你有得選!你被恐懼征服了!好好動動腦子!失敗是自己選的,但恐懼不是!你可以戰勝它!”

“沒人在乎我說了什麼!”福亞尼尼緊張的解釋道:“我們撞了一輛民兵執勤車,來超市搶劫,把主管的腦袋敲碎了,新聞就會這麼寫!太陽報和新民日報,還有新哥倫比亞的記者都是這副德行——我沒這個機會呀!我沒有解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