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突然報道了一起大新聞!

一個名叫雷迪克的籃球運動員酒駕飆車撞死了時任火箭隊球隊經理的莫雷。結果還造成雷迪克本人腰部以下高位截癱,今後大小便都是個問題。不僅如此,他還面臨一筆高額罰款,和數年監禁。事後他接受採訪表示十分後悔,因為他決定明年參加NBA選秀,有不少球隊已經對他表示關注。

毫無疑問,他完了。

世上沒有後悔藥,雷迪克、莫雷走好!

……

選擇76人,連鋒當然有他的想法。

在有限的選擇中,連鋒必須要考量落選風險和球隊適合度、未來預期、球隊氛圍等等因素,並且期望它們在某個層面達到平衡。

很難決定。

所以連鋒索性不想那麼多了。

他選擇換個角度思考。

其實沒有必要想得那麼複雜且功利!

0506賽季,是艾弗森待在76人的最後一個完整賽季。

然後,艾弗森也曾經是連鋒的偶像!

只有76人的艾弗森,才是青春啊!

這兩點,就足夠了。

什麼運作啊、平衡啊、商業啊、職業規劃啊亂七八糟的東西,就甩給卓美去操心吧。

畢竟自己不是勒布朗.詹姆斯,實在無法成為一名優秀運動員的同時,還讓商人這個身份對立統一地出現在自己身上。

那就純粹一點!

自己重啟了一生,何必那麼累地想那麼多問題?

熱愛籃球,持續地熱愛籃球,然後單純地享受它,和傳奇的巨星成為隊友,和傳奇的球隊交手,無論勝敗,為了榮譽拼命……這個過程圓滿,就足夠了。

跟卓美待久了,差點被潛移默化地搞亂了心態。果然,女人只會影響我出球的速度。

哼。

當然,這話是不能當面跟她說的。

真正做好了決定,連鋒終於可以平靜下來思考這次試訓。

細細一想,忽然發現自己其實的確是沒有必要擔心的。

縱觀這些年的選秀狀元,身體,身高臂展毫無疑問的是第一考慮條件,因為這些屬於是教不了的東西。

選秀就是賭博,大多數人都願意相信自己看得見的東西,身高臂展,彈跳、速度就這些。而傳球、球技種種種種,都是可以細細打磨出來的。

幫主選了誇梅布朗,一度成了笑柄。可是幫主真的蠢嗎?當初要選誇梅布朗的可不止幫主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