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我膨脹了(第1/2頁)
章節報錯
連年戰亂,人口減少,淮東拋荒的田地很多,有大面積可屯之田;本來,運河連通楚州和江南,江南糧豐,運河便捷,若單純以目下的軍需為考量,並無屯田的必要,但吳浩之算中,還有以下考量:
其一,要慮及長遠。日後進取山東,朝廷支不支援,支援到什麼程度,都很難說,到時候,運輸線也拉的更長了,不能啥都指望臨安,既以淮東為根據,淮東這裡,就要有自己的儲備。
其二,要慮及極端情形——若因為某種原因,自江南至楚州的軍糧斷掉了呢?譬如,目下,我不就切斷了對漣水忠義的供應了嘛!
哼哼,糧食這個命根子,要抓在中國人自己——啊,要抓在俺吳副都統制自己手裡呀!
至少,要有足夠的應急的能力。
其三,所考量者,除了軍糧,還有兵源——屯田可以提供穩定和優質的後備役。
吳浩不但想屯田,還想“授田”,但這是國家大政,非中樞乃至皇帝不能決,他現在的位份,還不能幹這樣的事情;不過,不能幹是不能在大宋境內幹,進了山東,所授受者,不過“故土”耳,朝廷就未必有心管,就管,也管不大著了。
為什麼要“授田”?
只有授田,才有府兵。
但這是下一步的事情,目下,先把屯田的事情辦好罷!
淮東制置司和神武軍再次聯合釋出公告,這一次公佈的,是屯田的詳細方案:
其一,六四分成,屯軍六,朝廷四,這個,之前已說過了,現在,做個重申,算是板上釘釘了。
其二,一石田租,收取斛面(即耗米)五升。
哇!
一般來說,田主收租,都是一石收取耗米一斗(也即收十分之一的“耗損”),這是減半了呀!
其三,繳納四成的田租之後,不再繳納夏、秋二稅。
夏、秋二稅是田稅,本就是田主的本分,不幹佃戶的事,但近年來,田主逼迫佃戶代繳夏、秋二稅,已經成了潛規則,因此,特別說明。
因此,又一聲,“哇!”
以上三點,記心好的讀者老爺,應該已看出來了:相當程度上,吳浩參照了對自家佃戶“減租免欠”的那一套。
其四,如有借貸,以百分之二十計息——這一點,參照了青苗法的計息方式。
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看起來不低,但較之一般田主動輒百分之五十甚至百分之百的刻剝,已是天壤有別了。
於是,再一聲,“哇!”
其五,所有屯軍,農忙下田,農閒操練,戰時受命出征。
這一層,彷彿府兵,但暫不同於府兵的是,服、被、資、物、弓箭、鞍轡、器仗等“七事”不必屯軍自備,而由官府提供。
五條攏在一起,條件好的叫人有點不敢相信,有些已經跑到山東的,聽到訊息,又跑了回來,求改編,求屯田!
漣水加上楚州,參與改編的忠義軍,攏共兩萬五千左右,基本上,一半對一半:一半進入經制,一半做了屯軍。
留意,進入經制的一半,並非都是神武軍——神武軍員額有限,暫時還接納不了這許多。
改編之後,吳浩控制的軍事力量,將近三萬,其中,神武軍滿額之後,步軍四千八百,馬軍一千二百,普通經制軍隊一萬零五百,屯軍一萬二千五百。
其中的普通經制軍隊,還沒有正式的軍號,暫謂之“神武副軍”。
控制的地盤,西起盱眙,東至漣水,基本上,淮南東路淮水沿岸(直至海邊),大都在控制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