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南方十八線城市,小學就在家附近,走路只需要五分鐘,跑步最快一次兩分半,差不多屬於下樓幾步腳的距離。

初中是逸夫,高中叫田家炳,都是港商捐贈。

我高中有所謂的宏志班,成績特別好的尖子生才能進去。

我從小學開始偏科數學,因為當時的數學老師是校長,很喜歡替體育老師代課,給我們佈置題目,不招學生喜歡。

且他還有個習慣,如果抓到不聽講的學生,會當眾叫他站起來,然後扇耳光,無論男女都難倖免。

我就被扇過兩次。

所以出於對那個老師的怨恨,我就沒再聽過數學——當然現在回頭看,這很幼稚且愚蠢,只會傷害自己。

幸好我初中的數學老師是位溫柔的女性,她重新喚起我學習的動力,讓我及時懸崖勒馬。

但這一系列的種種原因,讓我中考成績平平,並沒有進去最好的宏志班。

我和我的朋友阿敏的認識,來自於他的轉班。

他當時髮型很奇怪,剃得很短,腦袋像一顆豎立的子彈。

很容易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且他還是從宏志班轉來的。

原因據說是早戀,然後被朋友挖掉牆腳。

所以悲憤之下轉到我們班。

我倆當時並不熟,因為不屬於一個小團體。

我從小學、初中再到高中,都是走讀生。

他則是住校,所以屬於“記得名字但沒怎麼說過話”的同班同學。

真正熟絡成為朋友是在大學,我們一起去了長沙。

雖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網,打lol。

阿敏的遊戲水平,跟我的另一個高中兼同班同寢室的朋友阿慧,都很高。

每次跟他們一起去網咖,總能聽到前臺響起“歡迎雷瑟守備的鑽石/大師”。

當時大夥兒普遍段位都不算高,鑽石、大師還是相當有排面的。

他倆最有名的一次,是參加網咖賽,在那裡遇到過如今的職業選手劉青松。

以及跟另外一位職業選手草莓合過照。

我嘛,向來沒什麼遊戲天賦,我從高二開始接觸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滿三十級。

然後我不喜歡打匹配和排位,每次都是他倆帶我嘎嘎亂殺,我負責嘎嘎,他倆負責亂殺。

網咖裡面充滿著歡快的氣氛。

大學四年一晃結束,我當時已經接觸網文,開始碼字了。

一邊實習找工作,一邊抱著筆記本寫同人。

阿慧去了廣州,阿敏則留在長沙。

我們住在一個招待所裡,大概還沒有我臥室大的房間,只有一張床,給我睡。

剩下的阿敏、阿德、阿寧幾個人打地鋪。

每到早上出門,招待所老闆就會看到十平方米不到的小房間裡,湧出四個人模狗樣的年輕應屆生,擠在公用廁所排位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