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啊,怎麼不打了!?」

陳清河的一聲冷喝,頓時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人群盡頭,詹姆士和本傑明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身上。

前邊有一個拎著短刀的傢伙擋道,陳清河一記正蹬,直接將他在雨夜溼滑的地板上滑飛出五米多遠。

一腳下去,陳清河經過的地方一齊讓開一條路。

一千四百多人混戰,消耗了一個小時,站著的已經不足四百人。

陳清河和文三江走入人群,朗聲說道:「此次一戰,

本傑明毀了詹姆士的八個工廠,九個倉庫。」

「詹姆士毀了本傑明的七家倉庫,還有兩個生產菸草的作坊。」

「這些東西加在一起,大概價值三億美刀,也就是詹姆士和本傑明的全部身家。」

「你們打得蠻狠,蠻勇。可你們知不知道,詹姆士和本傑明這兩位正躲在暗處,看著你們為自己的利益去拼命。」

「而他們喝著茶,摟著妞兒,就這麼看著。」

「你們死,你們傷,他也沒錢給你們。打啊,繼續打!」

陳清河笑著拍了拍旁邊混混的肩膀,「你的棒球棍蠻好的,來朝著旁邊野狼會的兄弟腦袋來上一棍。旁邊兄弟的切紙刀也不錯,給他來一下。」

「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都用上,反正你們也沒錢治病,還不如拼個爽快,一起躺在這個陰暗狹窄的街道里,做無名無姓的孤魂野鬼。」

陳清河的話,字字戳心,讓在場還有戰鬥能力的人都蒙了。

「喂,這傢伙說得是真的嗎?」

「好像……好像是真的!我剛奉老大的命,去燒詹姆士的工廠!」

「法克!我是奉老大的命,燒本傑明的工廠!」

「我燒的是法蘭街的!」

「你們怎麼知道法蘭街有工廠!?」

雙方的人一商量,頓時明白過來怎麼一回事。

沒了利益,他們也沒有了戰意。

遠處響起刺耳的警笛聲,率先反應過來的人,噹啷一聲扔掉手中的棒球棍撒腿就跑。

剩下的人彷彿得到提醒,一個個的也跟著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