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南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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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齊峰眼皮也不翻,繼續端起杯子喝水。
楊啟聖咬了咬牙,又從兜裡掏出一個小盒子,“這裡面是個足金的金佛,價值五千塊。”
對此,王齊峰仍不為所動。
見兩樣東西都滿足不了王齊峰的胃口,楊啟聖只能從脖子上取出一塊巴掌大的玉佩。
“這塊玉是十年前買的,價值八千塊,現在估計會更貴。”
王齊峰饒有興致問:“這些都是送給我的?”
即使心有不甘,楊啟聖也只能咬牙說:“只要能把楊虎臣釋放,這些東西就都是你的。”
王齊峰站起身,取出一個透明的,平日裡用來取物證的檔案袋。
“來,幫我放進去。”
聽王齊峰這麼說,楊啟聖終於鬆了一口氣。
他收下東西,就等同於願意釋放楊虎臣。
東西一個一個放入袋子後,王齊峰將其小心的密封好,隨後又從兜裡掏出手銬。
咔嚓——
手銬將楊啟聖給鎖住,他神色驚駭,“王所,你抓我幹什麼!?”
“行賄超過一萬塊,論情節輕重判處一年到三年。”
王齊峰平靜站起身,“你剛才裝進袋子裡的就是證據,現在跟我去審訊室走一趟吧。”
楊啟聖嚇得雙腿發軟,“王所,你不能這麼絕情啊!我……我這不是還沒送麼!”
“對了,我今天就當什麼也沒送,你今天就當什麼也沒看見!”
他伸手要搶王齊峰手中物證,卻被躲開了。
王齊峰沉著臉說道:“看在你是楊音韻哥哥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馬,但是絕不能這樣放過你!”
楊啟聖忐忑問:“您想要我幹什麼?”
“寫一張保證書,承認自己行賄的事實,並簽名按手印!”
被王齊峰那麼一嚇唬,楊啟聖的腦子直接亂了,稀裡糊塗的就寫下了一張保證書。
寫完以後,簽名蓋印被王齊峰存檔。
王齊峰又叫來鑑定科的人,給行賄的物證拍了照片。
做完這一切以後,王齊峰站起身,沉聲說道:“你現在可以走了!”
滿身冷汗的楊啟聖,驚恐說了句“謝謝”,旋即嚇得落荒而逃。
王齊峰不忘囑咐,“記著,以後你們楊家做生意老實點,否則這張保證書,我隨時會向法院呈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