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晚上。

龍都三環內,某酒店。

張偉終於會合鐵如雲,二人在酒店房間裡頭交談著。

順帶一提,張偉要了兩個房間,他可沒想著和老鐵這個大老爺們住一塊兒。

鐵如雲覺得不該破費,但張偉不在乎,畢竟他不差錢。

而且和一個大老爺們擠在一個房間,他也膈應。

不過交流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這是目前我收集到的所有情報!”

張偉說著,在一塊寫字班上寫下資訊。

鐵如雲拿過寫字板,看了起來。

“12年前,本案當事人關玉鴻在一家商場內開雜貨店,而死者孫某則是無業遊民,偶爾會途徑雜貨店所在的超商,二人照理說除開超商這一條線之外,應該毫無交集才對。”

“當然了,這裡就牽扯出了真正的殺手林伯特,他是某幫派的外包僱傭殺手,專幹髒活累活,根據我目前掌握的情報來看,孫某和他的兒子,都應該是死於林伯特之手。”

“林伯特嗎……”

鐵如雲拿起一張照片,仔細端詳了起來。

這是12年前兇案現場的照片,孫某倒地身亡,胸口有一個血洞。

那個時候,調查科只是查到,孫某被尖銳之物刺穿胸膛,連帶著懷中的孩子也遭了毒手,這案子在當時影響很大,畢竟襁褓中的孩子遭受了無辜牽連。

可無論是鐵如雲,還是當時的調查科,都沒有想到兇器居然是一把雨傘。

“12年前的龍都,監控裝置一樣沒有普及,所以沒有現場監控影片為證,但後來調查科還是找到了雨傘,並且在雨傘上確認到了當事人關玉鴻的指紋。”

鐵如雲又攤開了一組照片,兇器雨傘,以及雨傘上的指紋驗證結果。

“沒辦法,咱們當事人是開雜貨鋪的,真兇林伯特為了準備兇器,很多零部件都是在他那裡購買的,有關玉鴻的指紋才是正常事。”

張偉用手指敲了敲照片,說出了一個讓人無奈卻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實。

調查科就是根據兇器上的唯一指紋,找到了關玉鴻,並且認定他就是殺害孫某及其孩子的兇手。

本案的關鍵,除開物證之外,同樣也有人證。

據當時商場的工作人員和其他商鋪的員工所述,死者孫某曾經與關玉鴻發生過口交,二人差點動手。

“差點動手,這就說明二人有積怨,存在謀殺可能性!”

張偉和鐵如雲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中,感覺到了一絲棘手。

這就是12年前的關玉鴻謀殺孫某案的細節。

或者說,這是目前調查科所掌握的細節。

張偉知道,,這案子裡頭一定隱藏著不為人知的資訊,否則為何一個幫派殺手,要暗殺一個無業遊民呢?

“12年前的案子先放開一邊,接下來是現在的關平與林伯特被殺案!”

張偉說著,又在寫字班上寫下了新的資訊。

林伯特被殺,而調查科鎖定的第一嫌疑人,是關玉鴻的兒子關平。

張偉和鐵如雲都知道,關平為何會出現在林伯特的住處附近,自然是因為他在監視著後者。

12年前的案子,真兇是林伯特,關平監視林伯特,自然是為了找到證據幫父親脫罪。

可林伯特現在死了,這個時間點就非常巧妙了。

“林伯特的死,對我們沒有任何好處,他死了,也就證明12年前的案子少了一個強有力的人證。並且因為他死了,關平的身上多了一件莫須有的命案。”

張偉嘀咕著,隨後嘴角浮現一抹嗤笑:“說起來,我不僅要幫老子上訴,還要幫兒子打無罪辯護,我招誰惹誰了。”

天地良心喲,我來龍都的根本目的,只是為了撈你鐵如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