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人嫁禍給關玉鴻,這就是本案的真相了。

“如大家所見,其實本案存在另一個真相,那就是有人嫁禍給我當事人,真兇其實另有其人!”

“我當事人關玉鴻,在12年前不過是一家普通雜貨店的經營者,為人老實本分,怎麼可能做出殺人的事情來?”

“至於他和死者孫某所謂的矛盾,也不過是因為孫某的職業,換成是你們想一想,如果一個人天天上門收地租費,你們開不開心,你們會不會生氣,你們看到對方會不會嘴上過兩句嘴癮?”

“正是因為我當事人與孫某鬧出了矛盾,然後被有心人利用,成了真兇嫁禍的目標。”

“反對!”

朱元思再次起身,並且看向審判席:“包法官,你就這麼讓辯方律師在這裡隨便推論嗎,那麼如果他說真兇其實是外星人,難道也有這種可能性?”

“外星人就太誇張了,但我當事人確實是被陷害的啊!”

張偉卻攤了攤手,面對朱元思質問道:“我想請問,哪有兇手殺了人之後,會將兇器丟在死者附近的?”

“我就奇怪了,他難道怕調查科查不到自己,所以專門給調查科的幹員們留下線索,讓他們來抓自己?”

“雖然我當事人在學校裡並不是學的刑偵專業,但用製作精密的機關雨傘殺人,絕對不可能是衝動殺人,絕對是蓄謀已久,計算過合理的殺人計劃,才決定的行動。”

“這樣的行動,很難想象最後時刻,兇手會把沾染了自己指紋的兇器,遺留在殺人現場,並且專門讓調查科的人,輕輕鬆鬆就追查到自己,是不是呢?”

張偉的話,引來了法庭上不少人的贊同。

是啊,這不合理啊!

首先,這絕對不是一起衝動殺人。

因為殺死孫某的作案工具,是一把設計精密的機關雨傘,能夠做出這種殺人工具的,絕對不可能是衝動型殺人犯。

其次,兇器為什麼留在了現場。

既然不是衝動型殺人犯,那麼在現場留下帶有指紋的兇器,這實在是不合理啊,為什麼不把兇器帶走呢。

一把黑傘,哪怕表面沾了血,一般人也看不出問題來啊,要帶走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所以,從張偉的話語中推斷,有人在關玉鴻這裡購買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組裝出兇器黑傘,然後在關玉鴻與孫某發生口角的當天,偷襲孫某並且嫁禍給關玉鴻,這樣的可能性反而更大一些。

這樣一想的話,兇手將帶有關玉鴻指紋的兇器留在現場,是不是也就合理了呢?

陪審團上,不少人點了點頭。

尤其是理工男,這位張偉特意挑選的意向陪審員,更是露出一副“原來真相是如此”的表情來。

可以說,張偉提出的合理疑點,將陪審團都吸引了過去。

不僅如此,這合理疑點一出來,也讓朱元思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朱元思之前提出,關玉鴻擁有殺人動機。

但張偉卻告訴法庭所有人,12年前很多人都對孫某有謀殺嫌疑,因為他的職業,不少人都與他發生過口角。

如果關玉鴻有殺人動機,那麼其他人也有啊。

對著孫某喊殺了你的,可不止有關玉鴻一個人。

事實上孫某的前妻都數不清了,當初有多少人要幹掉自己的前夫,如果僅限於嘴上說說的程度,那人數實在是太多啦。

至於所謂的兇器,張偉也提出了合理疑點,並且在“生動形象”的表演之下,將合理疑點放大了出來。

你們猜,是不是有個真兇,嫁禍給了關玉鴻呢?

反正在法庭上幾乎所有人的眼中,這個真兇顯然是存在的啊。

否則沒辦法解釋,一個能製作精密殺人工具的專業人士,怎麼可能會犯一個致命的錯誤,將帶有“自己”指紋的兇器,留在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