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

“請問陳先鋒先生,1個月前,我記得時間應該是週一,你們公司集團高層開了一次會議,你還記得嗎?”

“我們公司這麼大,每天都要開會,何況是週一那天。再說了一個月前的會議,我怎麼可能還記得?”

面對張偉的提問,陳先鋒眼神一眯,但很快否認。

“不記得了,那天可是大訊息啊!”

“你要這麼說,每天都是大訊息!”

“你還裝?那天的前一天,我當事人可是火急火燎的通知你,他在PD專案上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呢!”

“我真不記得了!”

“陳董還真是貴人多忘事啊,你和你的女婿,幾個老部下不是還在會議室內歡呼來著,這都忘記了?”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但我真的不記得了!”

張偉的連番提問,陳先鋒都用不記得作為回答。

他年紀也不小了,公司事務又這麼繁忙,不記得一些事也很正常。

你總不可能,要來證明我的記憶力沒問題吧?

這種事,辯方可沒辦法證明。

這也是陳先鋒詢問過法務總監後,得到的應對套路。

“你確定,可是我在你給我的檔案中,找到了他發給你的郵件,並且你還回復了!”

張偉說著,走回自己的席位,從公文包中取出了一個銀色的“打火機”。

“咳咳!”

陳法官當即咳嗽了一聲,提醒張偉:“這裡是法庭重地,請辯方律師注意一點!”

“老陳你誤會了,這不是打火機,這是個隨身碟!”

張偉當即開啟打火機蓋,並且露出了裡面的USB插口。

霎時間,全場的目光都看向了控方席,看向了一直低頭不語的譚瑩瑩身上。

後者身子又是一哆嗦。

好吧,該來的終究是逃不掉。

我不掙扎了,你過來,自己動……

譚瑩瑩嘆了一口氣,她也認命了。

熟練的從自己的小包裡拿出筆記本,開機,連線投影儀,動作一氣呵成。

雖然上庭提問的事情,她不專業。

但當工具人,播放檔案影片和PPT,她譚瑩瑩絕對是專業中的專業。

張偉將打火機隨身碟遞給對方,後者當即插入筆記本,隨後播放裡頭的檔案。

“大家請看,這份郵件就是我當事人傳送給陳董的,而陳董也回覆了!”

投影儀上,出現了幾份往來的郵件內容。

“陳董,請注意郵件的傳送日期,還有郵件的內容,不知道這些能不能幫你回憶起來呢?”

看著自己背後的投影螢幕,上面的郵件內容,陳先鋒的臉上卻露出一絲訝色。

因為他記得,自己給了張偉非常非常多的資料,這小子難道僅僅依靠著週末兩天,就將這些資料都看完了?

不應該啊,他週末下午,好像還出門來著。

那豈不是說,他只用了一天半的時間?

一天半,36小時,能看完這麼多檔案,這不合理啊!

“陳董,我想問一下,郵件中明確提到了,我當事人在PD專案中取得了重大突破,而你也回覆了,可你的回覆資訊,怎麼對此事表示很懷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