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傍晚。

金城律所,刑事部。

張偉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叮鈴鈴!

他這屁股剛坐下,電話響了。

“張偉,是我,黎青花!”

“哦,岳母大人,找我什麼事啊?”

“我來就是想通知你,陳法官明天沒有空,法庭安排下週一繼續聆訊!”

“哦,那不對我當事人非常不利,現在整個法庭都看到他坐不住了,陪審團更是把他當犯人一樣……”

“你對我抱怨無效,我只是一個法庭書記員,說白了就是傳話筒。”

聽到張偉的抱怨,岳母表示,你有本事去找老陳說去啊,找我抱怨幹啥呢?

找老陳,當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可是老資歷了。

“那行吧,謝謝岳母大人了!”

“別謝我,通知你們是我的工作,可別給我多想啊!”

岳母再次警告了一句,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看起來,她也不想和張偉這位名義上的女婿多說一句話,只是盡到了通知義務。

結束通話了電話後,張偉這邊則是眉頭逐漸皺起。

“週五沒空,得等待下週一開庭了嗎?”

他緩緩起身,走到辦公室角落的一張寫字班上,開始整理案件的資訊。

目前來看,法庭的情況對錢之穗還是很不利的。

首先,需要解決他從實驗室盜取實驗材料和資料的問題。

今天在法庭上張偉質詢了周曉麗,但可惜對方不是專業人員,給出的答案對陪審團影響有限。

那麼這些,就需要錢之穗或者王雅莉二人,作為實驗室相關人員來上庭自證。

起碼要告訴陪審團,先鋒醫療科技做出了什麼舉動,什麼措施來對付他們這兩位研究功臣。

錢之穗坐牢,王雅莉被開除,這就是他們對待功臣的措施。

其次,他要證明先鋒醫療科技的高層,對於研究專案突破性的進展是知情的,並且他們選擇了無視進展,最後還叫停了專案。

這一切都是為了利益,只有治不好的病人,治不好的絕症,才能夠給他們的公司帶來持續性的盈利。

就像是燈泡一樣,使用壽命半年到一年的燈泡,才是燈泡公司需要的。

使用壽命100年,並且不需要更換的燈泡,絕對會拖垮公司的發展。

“問題的最關鍵,終究是要證明陳先鋒知道這件事,並且是他在明知錢博士取得突破性進展後,親自叫停了專案啊!”

“那麼看來,明天週五的時候,我得向法院申請對先鋒科技集團執行證據公示了!”

想到此,張偉明白了接下來的思路。

他拿起電話,又給打了回去。

嘟嘟嘟……

“喂,誰啊,不知道法院要下班了嗎?”

電話那頭,是黎青花不耐煩的聲音。

法官辦公室都是座機,自然看不到來電顯示。

不過岳母大人這脾氣,還得有待改善,否則這要是老陳的熟人來電,豈不是……

“岳母大人,是我啊,張偉!”

“張偉,你打電話過來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