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不是必要通知,我都放最下面的【作家的話】裡,以免影響讀者老爺們的閱讀體驗。)

……

“法官閣下,辯方請求傳喚程麗莎女士,作為我方當事人楊川方先生的品格證人!”

這句話從張偉口中蹦出來的時候,法庭內沒有人是不是懵逼的。

因為整個東方都的人都知道一件事,程麗莎始終認為楊川方是兇手。

更別說, 你們雙方在平日裡“互動”的那些事了。

法庭內不少人都曾在公開場合見過甚至聽過,程麗莎抨擊楊川方。

尤其是在最近這段時間,你們雙方還因為一場訴訟,在網路上鬧出了不少事。

現在,你卻要讓程麗莎上庭作證,而且還是當你當事人的品格證人?

這真是引火燒自身,並且之前還順帶洗了個汽油澡, 妥妥的找死行為。

甚至於,法庭上不少人還猜測,你倆是不是鬧矛盾了?

你這個辯護律師,是巴不得讓伱客戶早點死是吧?

但就在全場所有人都懷疑張偉的目的時,他卻鎮定自若,完全不像是一個“瘋了”的人。

審判席上,老王都鬱悶了。

你丫的確定不是在開玩笑?

“咳咳,張律師,本庭需要明確問你一遍,你真的要傳喚程麗莎女士上庭作證嗎?”

“不錯,法官閣下,我剛才說要傳喚的證人就是程麗莎,你們沒有聽錯!”

此言一出,全場再次愕然。

好傢伙!

你丫的真的要傳喚對方啊!

得嘞,現在就看其他人怎麼說了,如果他們所料不差的話,一定有人要反對……

“反對!”

控方席上, 肖百合站了出來。

“反對!”

聽證席上,胡耀德也站了出來。

“法官閣下,證人公示名單上, 並沒有程女士的名字!”

肖百合的反對理由,張偉早有預料。

他看向審判席,笑著說道:“王法官,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當初我方是想要將程女士加入辯方證人名單的,可卻被後者以某個理由拒絕了。”

“反對,王法官,你和張偉都知道我的委託人心理狀況不佳,不能出庭作證的!”

胡耀德也同樣說出了反對理由,這一次他的發言是被允許的。

畢竟都火燒眉毛,自己委託人都被波及了,他這個律師肯定要站出來的。

“是啊,張律師,你也知道程女士有心理醫生的診斷書,她……”

“王法官,正是因為我知道這些,所以才必須要讓程女士上庭,因為他的心理診斷書是假的啊!”

“你說什麼, 假的?”老王這次是明知故問。

其實他當法官這麼多年, 哪裡還看不出來。

哪有這麼巧合的事,辯方剛準備傳喚你,結果你就“輕度抑鬱”了?

而且就過了一個晚上,就有心理醫生出示診斷書來幫你推脫,這不擺明了告訴別人,你就是不想上庭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