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門口。

張偉和高小萍道別。

作為案件當事人,高小萍沒有回北崇島,而是住在了東方都的朋友家裡。

至於張偉,自然是返回律所。

叮!

手機的提示音突然出現,是法院的簡訊通知。

“居然下週一就開庭,時間上還真緊啊,不會是地檢總部在暗中施壓,想要早點幹掉我吧?”

張偉覺得,地檢總部這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在自己身上找回場子了。

不過他也並非要負隅頑抗。

事實上,在剛才的審前動議中,他已經將己方的庭辯主張說明了。

我和當事人願意合作,但認罪的條件是3年,緩刑2年,加最後一年可以假釋,這就是辯方的條件。

而控方的條件是10年,這實在是無法接受。

再加上雙方談不攏,那就只能在法庭上交鋒了。

談不攏,這是能預料到的事。

地檢總部絲毫鐵了心要打敗張偉,哪怕張偉已經打算進行有罪辯護,他們也得理不饒人。

沒辦法,地檢總部面對張偉,已經輸怕了,急需要一場勝利。

而高小萍的案子,就是勝利的開端。

這案子本就沒得打,張偉也知道高小萍不可能無罪。

所以地檢總部一定不會同意張偉的和解條件,不然這贏了等於是沒贏。

他們需要一場勝利,而且是大勝才行!

想通這點後,張偉也沒辦法了。

他只能返回律所,返回刑事部。

……

同一時間,刑事部辦公室。

就在張偉去法院參加動議程式時,新人們就已經開始心思活絡了。

雖然他們無法陪同張偉去參加動議程式,可不代表他們不關注這個案子。

相反,他們一大早就聚集在辦公大廳,不僅準備了寫字板,還將張偉的案件資訊全都記錄在了上面。

“你們說,張律師要怎麼辦呢?”

“還能怎麼辦,這案子本身就沒得打哇?”

“是啊,是啊,哪怕是張律師,也不可能贏的吧。”

“有句話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案子妥妥的要定罪啊,張律師就算再厲害,也不可能從地檢總部手上討得好處,那可是地檢總部啊!”

二十多個新人,其實也不用站隊了,因為他們都知道案子沒法打。

“雖然地檢總部很厲害,但那可是張偉律師啊,他不是一直都能絕境翻盤嗎?”

有個支援張偉的女生,突然站了起來,眼睛冒著小星星。

“是啊,我之前也不相信有人能打贏地檢總部,但張律師辦到了,而且還打贏了好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