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點。

市法院,小法庭。

張偉、婦人和小孩坐在控方席,辯方席上則坐著婦人的前夫以及他的律師。

“本庭今日召開聽證會的目的,在與聽取雙方意見,決定是否簽署限制令,現在請發起方表述意見吧……”

法官坐在審判席上,看著雙方,目光轉向張偉一方。

張偉卻眉頭一皺,看著法官的右手。

“有戒痕,而且痕跡看著還挺新的,這法官不會也剛離婚吧?”

張偉是一個善於觀察的人,他早就將婦人的前夫,還有對手律師都審視了一遍。

總的來說,婦人的前夫有極大可能存在暴力傾向,不過他看得出來,別人卻不一定看得出來。

至於對手律師,應該是一個小律所的人,水平有限。

但這次壓根就不是大案子,對於律師的水平並沒有什麼要求,小律所的律師也夠用了。

最後張偉觀察的是法官。

聽證是召開了,不過當他看到法官手上的戒痕後,就知道今天想要簽署限制令,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法官閣下,我的委託人楊慧慧女士多次收到她前夫曹穆先生的恐嚇電話,日常生活已無法自理,她每天都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懇請法官批准簽署對曹先生的限制令。”

“法官大人,我這裡要反駁一句,曹先生給前妻楊女士打電話,只是例行詢問她和孩子的生活日常而已,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辯方律師果然反駁了,並且說的話讓張偉也不意外。

可惜的是,這次是聽證會,不是庭審現場,沒辦法舉證反駁。

不過不能舉證,不代表張偉不能反駁。

“例行詢問,那也不用將‘殺人’,‘我要幹掉你’、‘要你好看’等字眼掛在嘴邊吧?”

“這是傳聞證據,法庭不能採納!”

“這裡不是庭審現場,你反對是無效的,辯方律師!”

張偉的話也引來了對方的反駁,可張偉卻不讓步,也給反駁了回去。

“你們兩個停下,都給我上來!”法官連忙打斷,隨後示意二人上前。

張偉和對方律師同時走到法官面前。

“你們知道嗎,東方都每天有多少夫妻離婚,我可以告訴你們,所有離婚的夫妻中,其中一方都會說一些過激的話,你們覺得我要給東方都每一對離婚夫妻都簽署限制令嗎?”

“法官大人,我覺得沒有必要,我的委託人只是想要關心兒子的情況,所以才向楊慧慧女士打電話的!”

聽到法官表達出了偏向男方的意思,對手律師自然是順勢而下,應承一句。

“法官閣下,我方代表委託人楊慧慧女士,向法庭強烈要求籤署限制令!”

“律師,你的要求我已經聽到了,但我還是那個問題,如果我給你們簽署了限制令,那麼東方都所有離婚的夫妻要都來找我,你知道這是多麼大的工作量嗎,你回到這會給市法庭造成多大的困擾嗎,你知道執行限制令,又需要浪費多大的司法資源嗎?”

“再說了,曹穆先生也沒有做出任何偏激的行為,我認為沒有簽署的必要!”

法官的意見已經很明顯了,他今天是不會籤這個限制令的。

“現在,你們都下去……”

“稍等一下,法官閣下,我想請問對方律師一個問題,可以嗎?”

見法官要趕二人下去,張偉卻連忙打斷。

法官瞪了張偉一眼,但還是看向男方律師,隨後點了點頭。

“多謝法官閣下,我想問男方代表律師,請問你瞭解曹穆先生嗎,和他熟悉嗎?”

“我和他認識1年多,之前他公司的案子,我也幫過忙!”

“那請問男方律師,你認為曹穆先生,是一個性格衝動易怒的人嗎?”

男方律師的眼神閃爍一下,但卻很快回答:“對於曹穆先生的為人,我不方便做出任何評價!”

張偉眼神一眯,但也只能無奈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