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如搖了搖頭,他也不清楚城建署有沒有出監控的錢。

在商場安保時,張偉三人見到了一個60多歲的老保安。

“你們是查案的啊,要調取監控,那就難辦了啊……”

老保安面露尷尬,指了指安保室內的監控屏:“你們也看到了,監控屏基本都花了,地下停車場的那些監控也都是擺設。”

張偉側頭一看,還真是如此,商場內部的監控也有一部分破圖了,而地下室的監控全都是暗著的。

“那豈不是隻能靠那個目擊證人的證詞了?”

張偉三人失望而歸,再次回到了地下停車場。

“根據受害者的證詞,他當時在這個位置吧……”

張偉站在了位於停車場中間位置的一個車位,四周也停了不少車,他掃視四周,一時間倒也沒有發現突破口。

這停車場沒有能用的監控,那麼調查科也只能相信目擊證人的證詞。

而他指證了委託人應青利,那麼嫌疑人自然是後者了。

“應青利有什麼特點嗎,凶神惡煞,身上都是紋身?”

應青利的特點,應該說十分醒目。

如果不是親眼見過對方,並且在會面室問了很多問題,張偉都要懷疑,應青利是不是真的犯人了。

“我再模擬一遍,當時受害者在這裡,犯人搶了他的錢包後,就一路衝了出去,衝出了地下停車場……”

張偉模擬著犯人逃跑的路線,走出停車場,來到室外。

“按照武協公示的逮捕記錄,他們是在北面發現應青利的,那裡距離商場只有10分鐘的步行距離,嫌疑犯如果跑步過去的話,時間完全足夠了!”

張偉看著北邊,陷入沉思。

“一個持械搶劫犯,如果是臨時起意搶劫的話,他會在搶完東西后小心翼翼藏起來清點戰利品,而不是一路跑著,這樣目標更大,更容易暴露自己!”

“而受害者一定會第一時間報案,武協外勤的出動速度很快,10分鐘內應該能趕到現場,他們如果開戰地毯式搜尋的話,不應該抓不到人才對?”

張偉想到此,立馬回頭問道:“根據公示記錄,外勤有在應青利的身上找到受害者的錢包嗎?”

“好像,沒有吧?”

林雨萌不確定,拿出檔案又翻看了一遍後,才確認道:“嗯,我看了,真的沒有。”

“沒有嗎?”

張偉想了想,這雖然是一個很好的反駁點,但肖百合一定也會以應青利中途丟掉錢包再次反駁。

就算找到了錢包,這也無法作為決定性的證據。

“如果應青利不是搶劫犯,那麼真兇看起來也不像臨時起意搶劫的,否則武協一定能抓到人!”

這是張偉分析後得出的結論。

“不對啊,我的目標不是抓到真兇,那是調查科的事情,我的目標是幫應青利擺脫持械搶劫的指控來著!”

他突然一拍腦袋,差點忘了“正事”。

自己是辯護律師,不是調查科的刑偵人員。

“走吧,這裡已經沒有線索了,我們先去應青利來的路上看看,看能不能找到目擊證人來證明他是從租的房子裡出來的,我們只需要一個證人提供不在場證明就行了!”

張偉明確了目標後,三人再次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