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律師事務所。

黎青木一大早就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端著平板電腦,聚精會神看著。

電腦螢幕上閃動著連續的文字,正是今日庭審的直播。

法庭是司法重地,未經允許和授權,庭審參與者都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影、拍照或使用行動通訊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所以他看的是官方的文字直播,雖然沒有畫面,但一些庭審細節也能把控到。

“酒吧的老闆上來了,雖然他能提供的證言比較模糊,不過我派了卓律師上庭,以為的質詢手段,應該可以給陪審員留下一個孔航與前女友密謀搶劫的概念!”

黎青木雖然沒有到現場,但卻坐在自己的辦公室內運籌帷幄。

他也很喜歡這種感覺,就好像古代的軍師,雖然人在大營,卻可以決定千里之外戰局的走勢。

庭審就是律師們的戰場,他黎青木就要決定這一場庭審的勝負。

運籌帷幄,決勝千里,說的就是自己!

他們青木律所,絕不能在臨近年關的最後一場仗上敗北,這關乎臉面!

而且一旦贏了這場年前的重要官司,對他的青木律師也會是一次完美宣傳。

這件案子就是他們青木律所的年度收官之戰!

一旦贏了,青木律所在城北區就能打響知名度,進而加入城北區律所的第一梯隊。

黎青木有把握,藉助著這次庭審的影響,開年將律所的規模擴大一倍。

到時候,青木律所就是城北區的一張名片,3年之後青木律所一定能夠躋身大律所行列。

5年之後,他甚至能夠覬覦一下十大行的地位。

宏圖偉業,就在眼前!

黎青木想到此,喊來了自己的助理。

“聯絡一下城北晚報的主編,我要在今天庭審結果出來後,我們青木的名字就登上晚報頭條!”

“好的,黎律師!”

助理開始去忙活了,而黎青木也再次將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平板電腦上。

“妹妹,你和卓律師可別讓我失望,他方文斌還不可能騎在我頭上!”

“至於那個張偉,應該是同名同姓的巧合吧,畢竟這名字這麼普通,東方都叫張偉的人多了去了……”

……

城北區法院。

庭審現場。

辯方第一位證人,是新潮酒吧的尤老闆。

現在青木的卓律師,正在對他進行質詢。

“阿航加入我們酒吧,大概是3個多月前,是我主動找上他和樂隊的人,並且邀請他們成為新潮酒吧的駐場樂隊。”

“尤老闆,請問被告是不是天天都要在你的酒吧表演?”

“這倒不用,樂隊只需要一個禮拜來四天就行了,我們酒吧主打的是新概念,不是強制七天工作制,剩餘三天也有其他的節目。”

“那也就是說,孔航在時間上相對寬鬆,那麼你給的工資相比於周邊的其餘娛樂產業,應該也會少一些吧,畢竟他一個禮拜只需要工作四天。”

酒吧老闆想了想,點頭:“當然,不過因為時間安排,所以我給樂隊每個人的工資都比同一條街的其他老闆要高2成左右,這也是為了防止他們挖牆腳。”

“嗯。”卓律師點了點頭,“但這個工錢,其實還是少了,只能夠支援孔航一個人的生活吧?”

“這一點我不清楚了,不過孔航一個人肯定是夠的啊,我還在酒吧二樓給他們留了一間休息室,他們如果沒地方住的話,也可以住在樓上。”

“可孔航交了女朋友,花銷也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花錢的地方多了,樂隊的工資應該是不夠的吧!”

“反對!”

卓律師的提問,遭到了張偉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