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不怕另一邊出賣你,她們今天可是在庭上背刺了你兩次,我可都看到了!”

這也是一個問題,黎青荷已經在庭上對張偉捅了兩刀。

如果得知了方文斌的條件,你說黎青荷會不會說服汪溪認罪,並且指證孔航呢?

一邊是繼續上庭,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共犯,有坐牢風險。

另一邊是簽署認罪協議,只需要指證名義上的男友,就完全沒有坐牢的風險。

換成張偉,會怎麼選?

“肖百合檢查官,你是不是沒交過男朋友啊?”

“你說什麼呢,我交不交男朋友,和你有什麼關係!”

聽到張偉的話,肖百合怒了。

她現在還是單身怎麼了,她肖百合真要談個男朋友,大把的人會送上門來?

“所以說啊,你不懂什麼叫山盟海誓,什麼叫至死不渝!”

“你才不懂吧,我只知道有句話叫大難臨頭各自飛,你真以為這對情侶真不會為了自己,捅對方一刀?”

“要不咱們賭一吧,我贏了你讓我渣一回,你贏了我讓你渣一回如何?”

“滾,你t給我滾,從我眼前消失,立刻,馬上!”

聽到張偉最後一句調侃,肖百合臉都漲紅了,嘴裡直接開噴。

“行吧,可惜本大律師還想著犧牲一下自己,讓你體驗一次有男朋友的感覺呢,你既然不領情,那就算咯~”

張偉嘿嘿一笑,和肖百合揮了揮手告辭,自然惹來後者的一陣嘲諷和白眼。

不過張偉無所謂,他本就是嘴上調戲一下對方,也算是發洩一下心中的煩悶。

還別說,效果真不錯。

和地檢總部的王牌兼肖大美女鬥嘴,心情一下子就舒暢了起來。

張偉走出城北區法院時,天色漸晚。

“得過去告訴孔航這個條件,雖然他一定不會接受,但這畢竟是屬於我的義務!”

張偉看著手中之物,一陣頭疼。

這倒不是他在考慮要不要說服孔航,而是在考慮汪溪那邊會不會答應。

畢竟什麼山盟海誓,至死不渝,他自己都不相信!

否則前世的兩任老婆,就不會……

拘留所內。

“怎麼可能,我都沒做過,為什麼要認罪!”

當張偉見到孔航,並且將條件告訴對方時,對方的反應也沒出乎張偉預料。

“我知道你沒犯罪,但檢方給出的條件,在我看來是很不錯的,當然前提是你真的犯了事。”

張偉說著,補充道:“一般來說入室行竊還好,但當著店長的面就屬於搶劫了,加上襲擊和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條件,沒有20年是不可能出來的,如果你真做了的話,認罪就能減到10年,這條件確實很好。”

“張律師,可我沒做過啊!”

孔航依舊堅持,自己真是無辜的啊。

“是啊,我也不認為是你做的。可汪溪呢,她會不會指證你,這一點你有想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