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半大小子最好,有衝勁,又有血性,敢拼殺。

而且最好有基礎,練過一些基本的功夫,這種人在現在這個時代並不缺。

那走街賣藝的,梨園唱戲的就是李長青選定的目標。

這個時代並沒有人權,普通的半大小子不過幾十兩白銀,遇到年景不好的時候,更是半賣半送,給口飯吃就行,反而姑娘要貴上一些。

李長青走走停停,在一處賣藝的攤子面前停住了。

攤主身材高大健壯,手臂肌肉遒勁,手中長槍舞得如同風火輪一般,眾人叫好聲不絕於耳,看得出身上有幾分武藝。

除開他之外,還有兩女四男六人,都不過是十四五歲的年紀,各有絕技,或是將鞭子舞得如同靈蛇一般,或是將木棍耍得風聲鶴泣。

李長青背後的悟空敲了敲竹簍,示意他這裡的人有幾分氣數。

待到他們表演完,人群稍稍散去,李長青趁著休息,讓旁邊的食鋪給六個小孩送了五碗小面。

然後走上前去,拱手道,“這位師傅有禮了。”

攤主將剛剛收到的賞錢放好,搓著手,神態略微拘謹地看向眼前的道人。

這道人年紀不過雙十,但面容英武,眉眼之間隱隱有出塵之意,他自然不敢怠慢。

“道長您好。”

李長青一邊觀察著周圍幾個小孩如何分這些麵食,一邊和攤主告明來意。

“在下剛剛見攤主幾位小徒弟功夫紮實,想要收一兩位作為護院,不知攤主可否割愛?我知攤主養這些孩子也不容易,不如這樣吧,兩百兩一人。”

“這·······”

攤主有些遲疑,他沒想到這道人一上來就要買孩子。

當然在這個時代,買賣孩子並沒有任何道德層面的譴責,若是那些大院富戶願意買下窮人養不活的小孩,反而是一樁美事。

兩百兩,這已經是極高的價錢了,黃明即使對自己家的孩子高看幾眼,也喊不出更高的價格。

況且他們這賣藝的有一個不成文的行規,那就是徒弟成年之後,基本上都會放任其自謀生路。

原因有幾點,第一賣藝這行當,功夫其二,年齡第一,小孩子更能討得賞錢。

第二成年了不好約束,而且不是每個人都能夠跟著師傅一輩子風餐露宿。

這個時代可沒有工資一說,跟著師傅討口飯吃就已經是極大的恩賜了,而一個武攤收入有限,還要養一群大肚漢,就算有幾分餘錢,也全都是師傅個人所有。

所以這些攤子上的徒弟,成年之後,要麼進入各地幫派,要麼被大戶買去看家,後者當然比前者要好得多。

“不知道長仙居何處?”

雖然兩百兩對於黃明來說鉅款,但為了幾個孩子的前途,他還是多問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