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戀或許不是很流行。

但是,可惜宋初晴忽略了一個事情。

有時候,姐姐真的很頂!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

食物鏈的頂端,是姐姐。

相比起陳幼微的又憨又慫,宋初晴的性格是完全相反的。

想法多,直爽的同時,又有一些傲嬌。

至於李元櫻嘛,小姑娘在泡菜國學了不少東西,活潑熱情,非常大膽,就是頭腦簡單了點。

對於宋初晴的問題,陳勳毫不猶豫地搖頭:“沒有啊!”

這種時候,絕對不能有任何遲疑。

宋初晴又問道:“那你覺得我跟陳幼微,誰更好啊?”

陳勳回道:“你這不是廢話嘛!”

“你說嘛!”宋初晴催道。

陳勳說道:“我最先捧的是誰啊?現在誰最火啊?誰的歌最紅啊?”

宋初晴聽後,止不住地笑了起來。

確實,陳幼微到現在都沒有任何動靜呢。

而她,已經和李元櫻大火特火了!

尤其是她的專輯銷量,很明顯得領先了李元櫻。

從歌曲在排行榜上的名次來看,受歡迎程度也是遙遙領先。

陳勳給她寫的歌,是要好於給李元櫻的。

這麼一看,她在陳勳心中的地位,確實是最高的。

“那就謝謝陳總厚愛了,晚安!”

宋初晴開心地開啟車門,走了下去。

“喂,跟你說個事情!”陳勳喊道。

“什麼事兒?”宋初晴回頭問道。

陳勳道:“第一,公司禁止藝人談戀愛。第二,公司禁止辦公室戀情。”

“什麼意思?”宋初晴一皺眉頭。

管殺不管埋?

撩了不負責?

她心頭不由火起,惡向膽邊生,想著要不要給陳勳這個渣男來一下!

就在這時,陳勳接著說道:“第三,如果是找老闆搞物件,那就可以無視第一條和第二條。”

原本騰起的怒氣,瞬間煙消雲散。

宋初晴頓時笑靨如花。

“哼!”

她轉身一甩秀髮,邁著大步,扭著小腰快速離去。

還是那麼得傲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