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基本都是在晚上。

今天卻是早上,感覺有點突然。

陳勳回道:“哦,過來接你們一起去一趟吳老師那邊。”

“我們去那邊幹嘛?”陳幼微好奇道。

“去錄歌。”陳勳道。

陳幼微驚訝道:“錄歌?我不會唱歌啊,你也沒有跟我說過。”

陳勳笑道:“不是讓你錄,是讓張欣錄。”

《super star》這首歌,他左思右想,還是覺得三個人唱比較好。

讓宋初晴一個人唱,感覺比起she的原版,效果差得有點多。

所以,他覺得還是要讓張欣加入進來。

宋初晴、李元櫻和張欣,正好對應she三個人的定位。

張欣是個女漢子,又是女中音,就像是ella。

李元櫻聲音有點嫩,還有些甜甜的,跟剛出道時的selina略微相似。

至於宋初晴,音色雖然不像是hebe那樣的清冷,但也有自己的特點。

三個人,三種聲音,分工明確。

這首歌放在宋初晴的專輯裡,權當是一個大彩蛋了。

他沒打算搞組合,就是三個人湊一塊唱一下即可。

以後要是辦演唱會,那正好嘉賓都有了。

“我錄?!”

本來坐在沙發上的張欣,猛然坐了起來。

有些驚喜,又有些懵逼。

怎麼就成她要錄歌了呢?

“嗯。”陳勳點了點頭。

張欣有些激動:“陳總,你能說一說具體情況嗎?”

陳幼微在旁邊對著張欣也翻了倆白眼,以作回敬。

她倒不是嫉妒張欣,作為好姐妹,她肯定是替張欣感到高興的。

只是吧,這張欣人後陳勳,人前陳總,完全是兩副面孔啊!

看這卑微模樣,還好意思說她是舔狗?

啊呸!

她覺得張欣自己才是舔狗!

陳勳說道:“宋初晴的專輯裡有一首歌,我要你跟李元櫻和她一起錄,我到時候會付你一筆錢。”

分成就別想了,給個機會讓張欣唱就算是不錯了。

所以,他會給張欣一筆錢,直接結算掉。

張欣現在名義上還是文蘭的人,他肯定不能給分成。

一紙合同,單筆結算,比較好。

“好!謝謝陳總!”張欣聽後,感激道。

陳勳給多少錢,她不是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