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練習生的時代,過去了(求訂閱!)(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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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天團》,無了。
選秀市場,岌岌可危。
“堅決抵制不良風氣的選秀節目!”
“醒醒吧,秀粉們,都是資本家的把戲罷了。”
“追星要理智,別當腦殘粉。”
“這些烏煙瘴氣的選秀節目終於要沒了,奈斯!”
“一天到晚就知道營銷洗腦,立人設割韭菜,早該封殺了。”
“希望下一個打擊的就是飯圈。”
......
看著網上的訊息,陳勳感覺神清氣爽,嘴都笑歪了。
這波啊,是楚雨蕁翻跟頭——爽翻了!
節目沒了。
真的沒法成團出道了。
節目組這邊,亂做一團,也不再管選手們了,忙著開會討論,如何善後呢。
陳勳趁勢出擊,先帶宋初晴上門去跟風華談事情。
他給出的方案很簡單,把宋初晴的合約轉給他,風華就可以在接下來一年時間裡,獲得一小部分的收益分成。然後,雙方公司結盟,在以後的日子裡,可以持續加深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贏。
如果不願意,那他就直接砸一千萬,帶走宋初晴,徹底分道揚鑣。
風華方面在經過考慮之後,最終同意了陳勳的前一個方案。
說實話,以風華目前的情況,也不差這一千萬。
跟陳勳達成合作關係,不失為一件好事。
雖然人家是新人,但人家火啊!
隨著《創造天團》的gg,陳勳的人氣卻是愈發火爆。
畢竟,他現在可是反抗資本家第一人,被網友們戲稱為人間清醒,精神領袖,不是愛豆的真偶像。
要是宋初晴跟著陳勳火了,以後風華旗下的藝人,跟著蹭一蹭熱度,也是挺好的。
當然,最好的是,可以讓陳勳帶一帶,那就完美了。
風華怎麼想的陳勳管不著,但對他來說,先省一千萬,總是不錯的。
搞公司,是要啟動資金的。
現在能省錢,肯定是好事。
其次,風華在業內好歹也算是一個有些名氣和的地位的公司,交好總是沒錯的。
做生意嘛,和氣生財,肯定不能到處樹敵。
順利談完了宋初晴的合同之後,陳勳又去了陳幼微的公司。
文蘭。
一個毫無名氣的小公司。
老闆是個中年女人,姓程,公司名就是她的名字。
有些出乎陳勳的意料,他本來以為這種小公司,會比較圖錢。
但沒想到,對方比風華還好說話,很痛快的就答應了。
合約轉讓,非常順利。